驾照停用7天后肇事
有期徒刑8年→减为6年

一名20多岁的男子在无证状态下饮酒、超速驾驶并越过中央线发生事故,致2人死亡,在二审中也被判处实刑。


据联合通讯社13日报道,仁川地方法院刑事合议第2-1部(审判长法官 Lee Suhwan)以违反《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危险驾驶致死等罪名对被拘捕起诉的A某(25岁)作出判决,撤销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及罚金30万韩元的判决,改判其有期徒刑6年及罚金30万韩元。对于因违反《道路交通法》中的酒后驾驶帮助罪一并被起诉的同车乘客B某(25岁),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有期徒刑8个月的判决。

事故现场情景。仁川消防本部供图

事故现场情景。仁川消防本部供图

View original image

合议庭解释称:“被告因违反《保险诈骗防止特别法》被判处有期徒刑2个月,该判决已于去年12月生效,由于与本案构成想象竞合犯关系,故撤销原审判决。”这是依据刑法规定,在假定两案同时审理的情况下,需要兼顾量刑均衡性所作出的处理。


合议庭指出:“被告在因酒后驾驶被查处、驾照被吊销后,仅过了7天就再次饮酒并在无证状态下驾驶,最终肇事,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其中一名被害人的遗属尚未原谅被告,遗属们正请求法院从重处罚”,并以此说明量刑理由。


A某因涉嫌于去年5月8日上午在仁川市南洞区九月洞一处道路上饮酒后驾驶奔驰轿车,与对向驶来的运动型多用途车(SUV)相撞,致同车20多岁乘客及SUV驾驶人、60多岁女性C某死亡,被拘捕起诉。据悉,C某当时是在前往军部队接正在休假回家的军人儿子的途中遭遇事故。



A某此前已因酒后驾驶被查处,正处于驾照吊销期间,却仍饮酒,在血液酒精浓度达0.136%的状态下无证驾驶。调查结果显示,事故发生时,他在限速每小时50公里的路段以每小时135.7公里的速度逆行行驶。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