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Bithumb比特币误付”法院预判版出炉:“返还不当得利”
价值约202亿韩元泰达币误付事件
广场代理Bybit胜诉
认可交易所自救措施的正当性
在“Bithumb比特币误付事件”中,曾将误付的比特币变现或用于购买其他币种的随机盒子活动中奖者将承担何种法律责任备受关注之际,国内法院在类似案件中作出判决,认定用户负有返还不当得利责任,因而引发关注。
在本次诉讼中代理交易所一方的法务法人广场表示:“本次判决是与虚拟资产交易所中频繁出现的误汇款问题相关,首次明确认可受益人负有民事上不当得利返还义务,并全面确认了基于交易所约款实施的账户限制及资产回收措施的合法性。”
据法律界13日消息,首尔北部地方法院第13民事部在全球第二大虚拟资产交易所Bybit对韩某提起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诉讼中,于前一日判决称:“被告韩某应向Bybit交付尚未被回收的173万9236枚泰达币(USTD)”,判决原告部分胜诉。
法院还补充称:“如无法进行强制执行,则应支付以辩论终结日为基准的价值254亿971万9976韩元。”被解读为考虑到虚拟资产价格波动性所作出的措施。
同日,法院对韩某以账户限制措施等为由,向Bybit提起的损害赔偿反诉则判决原告诉讼请求败诉。
一直以来,Bybit以虚拟资产形式向合作伙伴支付按推广业绩计算的手续费。2023年8月25日,由于系统错误,向韩某支付了远超平时支付金额的1530万3313枚泰达币作为合作手续费。按当时市价折合约202亿韩元。
韩某在币被误存入后不久,将大部分币转至自己的普通账户,并兑换成瑞波币(XRP)等其他虚拟资产后提取。
Bybit立即对韩某的账户实施限制并回收了部分资产,但仍有173万9236枚泰达币未能回收,遂于2024年6月对拒绝返还的韩某提起不当得利返还请求诉讼。韩某则主张,Bybit对其账户实施限制并回收剩余资产的行为违反了《约款规制法》,因此无效,并于去年7月对Bybit提起反诉。
在审理过程中,代理Bybit一方诉讼的广场通过电子记录分析Bybit向合作伙伴支付的通常手续费规模和模式,并追问韩某的提取及兑换经过,突出强调支付给韩某的资产是“在无法律上原因的情况下”支付的明显不当得利。
同时,广场还主张,Bybit依据约款采取的账户限制及资产回收措施是为维护虚拟资产交易秩序所必需的自救措施,并不违反《约款规制法》。
法院采纳了Bybit一方上述主张,判决原告部分胜诉。
本次判决是在2021年大法院否定对处置误付虚拟资产行为成立侵占罪或背信罪之后,对处置误付虚拟资产的用户进行刑事处罚变得困难的情况下,认可严格的民事不当得利返还责任的判决,因此预计也将对结构相似的Bithumb误付事件产生影响。
此外,本判决确认了在系统出错时,交易所依据约款对用户实施账户限制等紧急措施在法律上的正当性,并在考虑到虚拟资产价格波动性较大的特性基础上,就在无法交付原物虚拟资产时如何确定折算金额的标准作出明确指引,因此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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