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中小风险企业部“跃升为风险投资四大强国综合对策”相衔接
“也可能成为海外资本流入韩国的积极信号”

为符合全球标准,一项要求风险投资公司为每只基金设立投资组合运用专业公司的法案已被提出。风险投资(VC)业界认为,若该法案通过,有望向海外投资者释放积极信号。


全球标准“一基金一管理公司”要引入?VC业界称“积极” View original image

13日据国会消息,近期共同民主党议员 Kim Hankyu 等14人提出了《促进风险投资的法律部分修正案》。该法案的核心内容是,当风险投资公司组建风险投资组合(基金)时,应设立投资组合运用专业公司。


这一法案也与去年年底中小风险企业部发布的《跃升为风险投资4大强国综合对策》相衔接。中小风险企业部曾表示,为了明确风险投资公司员工的运用业绩贡献度、消除风险投资公司与投资组合之间的利益冲突,将通过引入投资组合运用专业公司等方式,构建制度基础。中小风险企业部相关人士表示:“部门与议员办公室进行了沟通,推动了法案的提出。”


该法案着重于与海外主要国家的基金运作体系接轨。在海外,通常采用为每只基金设立运用专业公司的方式。以美国的风险投资结构为例,当投资公司以基金运用公司(普通合伙人)身份参与时,会设立专门负责基金运作的法人。由于国内运作体系与海外不同,海外投资者必须另行核实国内投资组合的运作结构,在此过程中,出资审查周期往往被拉长。此外,运用人员的业绩也难以与基金的实际业绩进行明确挂钩,这也是提出该法案的原因之一。


考虑到行业现实,法案并未将设立运用专业公司作为强制义务。Kim Hankyu 议员办公室相关人士表示:“规定为可以选择性设立公司。”


风险投资业界对此普遍抱以积极期待。一位风险投资公司高管表示:“韩国的风险投资公司正在积极寻找海外有限合伙人,如果(法案通过)海外资本可以更加顺畅地流入韩国”,“若政策层面有该法案作为支撑,也可能成为韩国是优质投资目的地的信号。”



也有部分夹杂忧虑的声音。一位风险投资业界相关人士表示:“这等于是为了行政便利而多设了一层中间公司。”但该人士补充称:“如果不是强制性的,业内不会出现强烈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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