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调查所管3部法律违法行为
房地产监督院成立后开展协同

国土交通部已获得可直接调查扰乱房地产市场行为的权力,并从今年1月起正式投入4名特别司法警察。国土交通部摆脱了以往只能将案件移交警方调查的方式,开始行使独立的侦查权。


12日据国土交通部介绍,国土交通部已于去年12月完成对房地产消费者保护企划团的职制调整,赋予其调查职能,自上月起构建了可直接开展调查的常态化执法体系。这是在去年“9·7对策”中宣布引入特别司法警察方针后,仅用4个月就完成的组织整顿。原计划为7人,但在与相关部门协商过程中缩减为4人。


所谓特别司法警察,是指在特定职务范围内赋予行政公务员与警方同等侦查权的制度,本次同样是在不进行新招聘的前提下,以指定现有房地产消费者保护企划团所属职员的方式来运行。据悉,国土交通部目前正在就依据令状程序执行搜查扣押等强制处分的细化职务规则进行最后协调。国土交通部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正处于经部长方针决裁后最终确定职务规则的阶段”,“除直接办案人员外,还将按科室增补执法支援力量进行运作”。


首尔一处房产中张贴着买卖与全租房源传单。姜珍亨 记者

首尔一处房产中张贴着买卖与全租房源传单。姜珍亨 记者

View original image

国土交通部特别司法警察在成立的同时,正重点排查违反《房地产交易申报等相关法律》《住房法》《公认房地产经纪人法》等3部主管法律的行为。主要调查对象是抬高房价合谋、虚高或压低合同价格、实价申报造假(炒高价格)、不正当认购等破坏市场健全性的违法行为。


以往即便国土交通部发现可疑案例,也因不具备直接侦查权,只能请求警方调查。在这一过程中,由于案件移送与审查耗时过长,被指经常错失防止证据灭失等侦查“黄金时间”。即便国土交通部将案件移交,警方回复往往迟缓,而国土交通部又无权督促,导致案件不了了之的情况屡见不鲜。随着此次特别司法警察的启动,国土交通部在发现嫌疑的同时即可展开初查并转入正式侦查,有望实现快速应对。


但国土交通部特别司法警察只能处理上述3部主管法律的违法行为,在资金追踪或逃税等复合型犯罪调查方面存在局限。为弥补监管盲区,政府将于今年11月成立房地产监督院。其法律依据《房地产监督院设立法》已由国会政务委员会所属共同民主党议员 Kim Hyeonjeong 于本月10日以代表提案形式提交。


[独家]国土部自上月起启用特别司法警察…掌握房价串通等案件侦查权 View original image

房地产监督院将统合分析分散在各处的金融、税收及许可信息,并拥有直接侦查权,是跨部门的控制塔。尤其是在无需法院签发令状的情况下,只要经过房地产监督协商会审议,便可查询金融信息,拥有强有力的调查权限。至于机构内部特别司法警察的配置规模,今后将通过制定总统令予以细化。


国土交通部特别司法警察将首先筛查房地产市场内的直接违法行为,而房地产监督院则负责需要追踪金融信息的复杂资金来源调查及涉税嫌疑等,实现分工协作。若国土交通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超出其主管范围的违法嫌疑,将把相关案件移交给房地产监督院。



国土交通部相关人士表示:“国土交通部将通过市场监测调查第一层面的违法嫌疑,而对于不在主管范围内的违法事项或高度智能化犯罪,将与今后成立的监督院进行协同配合。”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