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手记]慰安妇仇恨言论也要被视为“言论自由”吗 View original image


“慰安妇并非战时性暴力受害者”、“作为谎言与仇恨象征的少女像应立即拆除。”这是年初以来,一些举办集会污蔑日本军慰安妇受害者及其象征——和平少女像的保守团体打出的主要口号。对此,总统 Lee Jaemyung严词指出,“言论自由也有边界”,“他人的自由与我的自由同样重要,在这个共同生活的社会共同体中,还存在着秩序、道德和法律”。这一段话可被解读为强调宪法价值中“追求幸福权”的重要性。作为人,享有尊严和价值,并拥有追求幸福的权利,这一权利应与言论自由同等受到保障。


在总统的强烈批评声中,关于禁止诽谤慰安妇受害者及散布虚假事实的法案获得推动,并于本月5日通过了国会性别平等与家庭委员会的审议。然而,随着朝野协商推进,结果是法案内容被削成“半吊子”。法案只规定禁止名誉毁损,却删去了处罚条款,同时增加了对散布虚假事实的例外规定。即便散布虚假事实,只要出于艺术、学术、研究、报道的目的,或与此类似的目的,就不予处罚。相关条款与《5·18民主化运动特别法》中关于虚假事实传播不予处罚的例外条款几乎一字不差地“复制粘贴”,维持了机械式的中立性。性别平等与家庭部解释称,“将正当的言论自由排除在处罚对象之外,是为了兼顾宪法上的基本权利与协调”。在慰安妇受害者在世人数日益减少的情况下,用以惩处破坏其象征——少女像行为的法律条款,也在讨论过程中被删除。



令人担忧的是,修法实施后,打着言论自由的旗号,针对慰安妇受害者煽动仇恨、侵犯人权的侮辱性表达,可能仍会不断重演。更令人忧虑的是,这一明显属于战争受害、也是女性人权问题的议题,却被置于政治意识形态争论的中心。纠正被扭曲的历史观,是超越保守与进步的共同课题。

韩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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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和执政党也绝不可按政治利益的算计,对言论自由采取选择性适用,犯下只顾一己之利的错误。政府正推动修法,删除此前将政党悬挂横幅排除在许可、申报、规制对象之外的例外条款。也就是说,要废除在2022年由共同民主党主导、以保障政治性言论自由和政党活动为名制定的那部法律。行政安全部部长 Yoon Hojung正为推动该法案通过,多次会见祖国革新党代表 Cho Kuk,颇下了一番功夫。言论自由这一价值正在被政治利害所吞没,仿佛沦为朝野之间的交易对象。对于煽动仇恨与歧视、严重损害人的尊严并破坏社会秩序的言行,有必要确立限制言论自由的原则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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