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损害日军慰安妇受害者名誉…散布虚假事实将被刑事处罚
慰安妇受害者保护法于5日在国会常任委员会获通过
处罚例外条款包括艺术、研究、报道等
将对悼念雕塑的管理现状等进行实态调查
今后,若散布关于日本军“慰安妇”受害者的虚假事实,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性平等家庭部在5日召开的国会性平等家庭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表示,包含上述内容的《日本军慰安妇受害者保护·支援及纪念事业等相关法律》修正案已获通过。该法案禁止损害日本军慰安妇受害者名誉的行为,并写入了对虚假事实散布行为进行处罚的依据。法案将在公布后3个月起施行。
处罚对象包括利用出版物或信息通信网络、展览·演出、集会·演讲等多种形式散布虚假事实者,一经认定,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性平等家庭部表示:“通过规定在散布虚假事实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刑事处罚,首次为保护受害者名誉提供了实质性且具有约束力的法律依据。”
不过,从经朝野协商后的法案内容来看,即便散布了虚假事实,也设有不予处罚的例外条款。若是出于▲艺术·学术 ▲研究·学说 ▲对时事事件或历史进程进行报道,或▲其他具有类似目的的情形,则不予处罚。对此,性平等家庭部表示:“将正当的表达自由排除在处罚对象之外,兼顾了与宪法上基本权利之间的协调。”
包括“和平少女像”在内、为悼念慰安妇受害者而设立的各类雕塑,被纳入政府为掌握其设置与管理现状而开展的实态调查对象。法案中还写入了地方自治团体首长等应为实态调查提供协助的条款。
性平等家庭部表示:“将通过制定和修订条例,与地方政府持续协商和提供支持,使悼念性雕塑能够被指定并作为公共雕塑加以管理”,并称“还将持续推进旨在保护受害者名誉和促进正确历史认知扩散的纪念事业”。
性平等家庭部部长 Won Minkyung 表示:“此次修正案是汇聚了国民要保护日本军‘慰安妇’受害者名誉、并在不歪曲的前提下传承历史事实这一共同意志所取得的进展”,并称“以此为契机,期待对受害者的尊重以及以事实为基础的历史认知能在我国社会各个层面得到更为广泛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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