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总统Moon Jae-in之女上诉被驳回
“不存在足以变更一审刑罚的情形”
一审被判罚金1500万韩元

因涉嫌酒后驾车和非法经营住宿业被移送审判的前总统Moon Jae-in的女儿 Moon Da-hye在二审中也被判处罚金。


首尔西部地方法院刑事上诉第2-3合议庭(审判长法官 Im Gihwan)在道路交通法及公共卫生管理法违反案件的宣判公审中表示,“未能找到足以变更一审量刑的新情节”,驳回了检察官和Moon的上诉。一审曾判处Moon罚金1500万韩元。


前总统 Moon Jae-in 的女儿 Moon Dahae。赵容俊 记者提供

前总统 Moon Jae-in 的女儿 Moon Dahae。赵容俊 记者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Moon因被控于2024年10月5日在首尔龙山区海密尔顿酒店前,在酒后驾驶车辆变更车道时与后方驶来的出租车发生碰撞而被移送审判。事故发生时,Moon的血液酒精浓度被调查为0.149%,超过驾照吊销标准0.08%。



此外,她还被控将本人所有的首尔永登浦区办公楼式公寓和别墅、济州市翰林邑的独栋住宅非法作为住宿场所经营,约5年间取得1.36亿韩元收益(违反公共卫生管理法)。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