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y&Next]只有行家才买得便宜的新款智能手机…废除《单一终端法》半年,空白仍未填补
信息不对称下部分消费者才能低价购买
老年人等信息匮乏消费者被迫高价买单的结构
“有必要推出整顿终端价格和流通结构的补充方案”
《终端设备流通结构改善法》废除已过去6个月,但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感受到的实惠并不明显。相反,有舆论指出,市场上再次形成了“只有懂行的人才能买得便宜”的结构。高额补贴集中发放给了解号码携转或特定条件的部分消费者,而老年群体及信息获取能力较弱的用户则一再被迫接受相对高价。
废除“终端法”的本意,是取消补贴上限和公示义务,以激活竞争。这是因为长期以来有批评认为,统一化的管制反而削弱了市场活力。政府在废除“终端法”时一直解释称,通过补贴自由化,消费者负担将会减轻。
但现实并非如此。以办理高价套餐为前提诱导领取补贴、信息提供不充分、不同销售门店及不同时期之间的条件差异等现象依旧反复出现。韩国消费者联盟在“终端法”废除后,于去年10月针对1000名成年消费者进行的调查也显示,仅有9.3%的受访者表示切实感受到优惠变化。与其说手机购买成本下降了,不如说“变成了一个很难知道别人究竟便宜买了多少的市场”,这正是当前评价产生的背景。
专家认为,问题的根源与其说在于废除“终端法”本身,不如说在于“之后如何设计制度”。通信终端流通市场并非完全竞争市场,而是由掌握信息的销售方主导竞争的结构。在这种情况下,一旦监管消失,优先发挥作用的不是价格竞争,而是利用信息不对称的销售策略。
安廷相 Chung-Ang University 传播大学院兼任教授指出:“在讨论废除‘终端法’的过程中,防止用户歧视和改善终端设备价格结构这两大核心配套措施并未同步设计。”
韩国国内终端设备市场是制造商与移动通信公司紧密捆绑的结构。新产品上市后,制造商并非直接参与价格竞争,而主要通过与运营商补贴和资费套餐捆绑来销售。制造商生产终端并供应给运营商,运营商再将其与高价套餐、高额补贴捆绑销售,在这样的结构下,手机价格缺乏下降的理由。海外市场多以自购机为主,但韩国是少数制造商的寡头结构,价格竞争难以发挥作用。海外低价手机的进入也因这一结构而受到限制。
政府作为废除“终端法”的后续措施,正在推进对《电气通信事业法》施行令及告示的修订。修订案中包括,禁止在相同入网条件下,以居住地区、年龄、残疾等为理由向用户提供不同金额补贴等内容。但仅靠修改施行令存在明显局限。只是在合同中标明补贴条件这一层面的补强,难以让用户切实感受到优惠;只要终端设备价格结构和流通结构维持不变,问题根源就依旧存在。无论是对终端价格施压,还是对实际家庭通信费的减负效果,都难免十分有限。
业界相关人士表示:“若要避免废除‘终端法’沦为‘为废除而废除’,就必须拿出切断制造商与运营商之间紧密捆绑结构的根本性对策”,并强调称:“在广播媒体通信委员会恢复正常运作后,必须尽快在通过施行令的同时制定中长期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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