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通过教育部主管9项法律修正案
决定统一国立大学医院管理体系
确保稳定供餐并委托学生健康检查

今后,对于实施重大侵害教师权利行为的学生,校长可迅速作出停课等处置,以保护教师。此外,学生健康体检将由国民健康保险公团受托实施,预计学校负担将有所减轻。

韩国教员团体总联合会。联合通讯社提供

韩国教员团体总联合会。联合通讯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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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表示,29日国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包括《学校保健法》《教师地位法》等在内的9项主管法律修正案。


首先,计划自明年3月1日实施的《学校保健法》修正案规定,由国民健康保险公团受托实施学生健康体检。由此,学生可以在全年任意时间选择希望的机构进行健康体检,并可与婴幼儿·一般健康体检结果进行联动,实现体检结果的综合管理。


一直以来,学校在体检机构遴选方面的工作负担较重,学生和家长也因只能使用学校指定的体检机构而感到不便,社会对此持续提出改善要求。


同时,还修订了《为保护教师、提高教师地位及保障教育活动的特别法》。此前,在地区教师权利保护委员会作出处置决定之前,难以将受害教师与实施教育活动侵害行为的学生分离,受害教师只能动用个人年休假或病假应对。


通过本次修法,即便在委员会作出处置决定之前,校长也可以对实施暴力、性暴力等重大教育活动侵害行为的学生采取校内服务、特别教育或心理治疗、停课、调班等措施。该法自公布之日起立即施行。


借此,即使在委员会作出处置决定之前,也可以通过对侵害学生采取措施,实现受害教师与侵害学生的即时分离。教师被迫使用年休假或病假的不合理状况将得到改善,由此造成的学习权受侵害情况也有望减少。


为扩大对青年的教育与福利支持,《就业后偿还助学金特别法》也进行了修订,实施日期为今年7月1日。


此前,就业后偿还助学金贷款仅对中位收入100%以下(学费资助第5档及以下贷款者)提供免息优惠,但通过本次法律修订,免息对象扩大至基准中位收入130%以下(学费资助第6档及以下贷款者)。在校期间将适用免息措施,同时删除了免息期间的限制。

侵害教师权威学生可立即与教师分离:“不必再请病假了” View original image

关于统一国立大学医院管理体系的《国立大学医院设置法》和《国立大学齿科医院设置法》修正案也一并通过。


主要内容是将国立大学(齿科)医院的主管部门由教育部变更为保健福祉部,并明确国立大学(齿科)医院作为教育机构的自主性。政府计划将国立大学医院培育为各区域的核心医院,通过强化教育·研究·诊疗的良性循环结构,提升公共医疗水平。


为夯实以区域创新为中心的大学支持体系(RISE)的法律基础,《高等教育法》和《地方大学振兴法》也进行了修订。通过对与RISE相关的支援委员会组织、绩效评价等内容予以明确化,本次修法有望确保RISE体系的稳定性,并强化市道与大学之间的合作。


最后,为保障稳定的供餐,《学校供餐法》也进行了修订。通过修法,新设学校供餐从业人员的定义,并规定应制定政策,保障学校供餐从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



修法还规定了学校供餐基本计划与实施计划的制定,在一定规模以上的学校配备2名以上营养教师,以及为学校供餐中每名学生的适当供餐人数建立标准等内容。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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