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5年再度扩大股东回报,积极响应政府提升股东价值政策
年度总分红达11万亿韩元,累计分红规模突破100万亿韩元
从今年起适用股息所得分离课税

三星电子为扩大股东回报,时隔5年将实施规模达1.3万亿韩元的特别分红。


三星电子29日公告称,将作为结算分红向普通股和优先股分别每股派发566韩元、567韩元的现金股利。公司根据2024年至2026年的股东回报政策,每年按季度合计实施约9.8万亿韩元、单季约2.45万亿韩元规模的现金分红。按每股分红金额来看,以第4季度为基准,从2024年的363韩元增加到去年的566韩元;同期年度合计从1446韩元增至1668韩元。


特别分红是自2020年第4季度以来时隔5年再次实施。将本次结算特别分红计入后,单季分红总额将增至约3.75万亿韩元,年度总分红将达到11.1万亿韩元。三星电子表示:“本次特别分红是在超出既有承诺的分红规模的基础上扩大股东回报,同时响应包括引入股息所得分离课税在内的政府提升股东价值政策而作出的决定。”


在KOSPI指数突破4600点、三星电子和SK海力士股价连日刷新历史新高的7日,首尔汝矣岛国韩国交易所电子屏上显示着国内股市行情以及三星电子和SK海力士的股价。姜珍亨 记者供图

在KOSPI指数突破4600点、三星电子和SK海力士股价连日刷新历史新高的7日,首尔汝矣岛国韩国交易所电子屏上显示着国内股市行情以及三星电子和SK海力士的股价。姜珍亨 记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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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对于利息和股息所得在年收入不超过2000万韩元的部分,适用14%的税率;超过2000万韩元的部分则与其他所得合并,按照最高45%的综合所得税率征税。然而,随着今年股息所得分离课税的引入,股息所得在2000万韩元以内的部分适用14%,2000万至3亿韩元部分适用20%,3亿至50亿韩元部分适用25%,超过50亿韩元的部分适用30%的税率,并可按分离课税方式征税。


通过本次特别分红,三星电子满足了政府规定的高分红上市公司条件。高分红上市公司须满足现金分红较前一年不减少、分红率在25%以上的要求,同时分红金额较前一年须增加10%以上。三星电机、三星SDS、三星E&A等关联公司也实施了特别分红,被纳入高分红上市公司之列。



三星电子持续通过分红等方式扩大股东回报。从2014年至去年第3季度为止,累计现金分红规模已突破100万亿韩元。公司还在通过回购和注销自有股票提升股东价值。自2024年11月至去年9月,公司共回购了总额10万亿韩元的自有股票,其中8.4万亿韩元计划予以注销,其余部分正用于员工奖励。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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