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部与科技信息通信部新设“第0类型”“AI类型”
超越监管沙盒向全体国民开放

公共数据可在不标明出处情况下用于AI训练…“公共Nuri”制度调整 View original image

今后,国家或地方自治团体所持有的公共著作物,将可在不标注出处的情况下,被自由用于人工智能(AI)训练数据。政府为了解决因版权侵权忧虑和复杂使用条件导致一线利用率偏低的问题,大幅放宽了使用标准。


文化体育观光部和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28日在政府首尔办公大楼举行的第4次科学技术相关部长会议上,发表了包含上述内容的《公共著作物使用许可标识标准(公公共许可标识)》修订案和《扩大公共著作物在AI训练中利用方案》。


本次改编的核心,是新设可自由使用的“第0类型”和在一定限制条件下也允许作为训练用途加以利用的“AI类型”。新引入的第0类型为使用者提供了破格优惠。此前在利用公共著作物时必须标明出处,但适用第0类型的著作物不再负有标注出处义务。商业性利用和修改也可不受限制地进行。文体部相关人士表示,这是“从源头上消除了企业在AI训练过程中,需要对数万条数据进行高速处理时逐一确认并标注出处所带来的负担的举措”。


同时新设的AI类型,则起到扩大开放范围的作用。即便在既有公共许可标识第1至第4类型中附有禁止商业利用或禁止修改等条件,只要同时标注这一类型,就可以为AI训练目的自由使用相关数据。此前因版权问题而被束缚的数据,将大量作为AI训练资源投放市场。


公共数据可在不标明出处情况下用于AI训练…“公共Nuri”制度调整 View original image

政府此次举措,是将去年9月通过监管沙盒仅暂时允许部分企业利用公共著作物的权限,扩大到全体国民。当时政府曾向“国家代表AI精英团队”开放了1100万件公共著作物。文体部和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计划优先对民间需求较高的资料适用新类型,并将在对公共机构的评估中反映开放实绩,以此鼓励参与。


中长期来看,还将强化法律和技术基础。通过修改《著作权法》,把公共著作物标注公共许可标识义务化,并与韩国文化信息院合作,将数据加工为AI可即时学习的形式(机器可读),对外开放。目前,韩国著作权委员会通过“共享广场”平台提供766万件训练用数据,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则通过“AI Hub”提供903种数据。



文化体育观光部部长 Choi Hwiyeong 表示:“公共著作物是牵引AI产业的核心资源”,“将持续完善制度,使公共数据在新技术领域得以顺畅流通。”科学技术信息通信部部长 Bae Gyeonghun 也强调:“本着‘尽可能开放投入了国民税金的数据’这一原则,将从民间需求旺盛的领域优先适用,创造让国民切实感受到的成果。”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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