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提速…突破民间招商瓶颈 加快推进开发
釜山北港再次调整航向。
釜山港湾公社(BPA)重申对釜山港北港再开发项目的强烈推进意志,正式着手向由公共部门主导的开发方式转型。
釜山港湾公社(社长 Song Sanggeun)表示,在北港再开发一期项目因民间投资招商受挫以及长期房地产景气低迷而陷入停滞局面之际,将通过完善法律和制度、扩大公共参与,为项目注入新的活力。
北港再开发一期用地已于2023年完成土地整理工程,但核心地标用地的民间投资招标接连流标,推进活性化一直面临困难。根据现行《港湾再开发法》,港湾公社不得对已整理土地和港湾设施以外的上部商业、文化设施进行直接开发、出租和分售,只能依赖民间投资,这一直是其结构性局限。
为破解这一难题,釜山港湾公社此前一直与海洋水产部协商推进法律修订,最近,国民力量党议员 Gwak Gyutaek(釜山西区·东区)和议员 Cho Gyeongtae(釜山沙下乙)相继提出相关修正案,制度改善正在加速推进。
虽在法律修订之前,BPA已着手研究由公共部门主导的开发模式。其正在与全球不动产咨询专业公司开展的研究服务中新增公共开发方案,围绕酒店、体育演出馆、剧场等文化观光内容,审议引进设施多元化。计划在今年2月前提出公共参与业务模型,并在年内制定确保项目可行性的具体推进方案。
釜山港湾公社计划以此次制度改善为契机,摆脱“以居住为中心的开发”这一既有批评,在打造与老城区相协调的复合空间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为此,将自2026年起引入由建筑、城市规划、文化、观光领域专家组成的总括建筑师(Master Architect)委员会,广泛吸纳当地舆论和各类专家意见。
对于目前在建用地,也开始着手确保公共性。北港再开发区域内唯一的公共设施——换乘中心,若按现行设计标准完工,将与连接釜山站的步行平台之间产生3.3米高差,令人担忧会侵害市民景观权和步行权,因此正通过与项目实施主体协商及向地方政府建言,寻求改善方案。
釜山港湾公社社长 Song Sanggeun 表示:“我们将以《港湾再开发法》修订为契机,与海洋水产部和釜山市紧密合作,使今年成为为北港再开发注入实质动力的一年”,“将尽最大努力,实现一项能获得市民共鸣、完成度高的北港再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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