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围棋爱好者出身德州扑克协会会长的结局:开设赌博场获实刑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
一名因在德州扑克店内进行赌场营业,并在全国各地德州扑克酒吧等处开设赌博场所而被起诉的德州扑克协会会长,被法院判处实刑。
韩联社22日援引法律界消息报道称,釜山地方法院刑事第10单独合议庭(审判长 Heo Seongmin)以开设赌博场所及违反《观光振兴法》罪名,判处知名业余围棋爱好者、40多岁的男性A某有期徒刑2年2个月,并责令追缴1.8亿韩元。法院还对他于2021年6月设立的非营利法人B德州扑克协会判处罚金2000万韩元。
曾任B德州扑克协会会长的A某,被控自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与53名业主共谋,在全国范围内包括釜山釜山镇区的一家德州扑克店在内,开设了53处赌博场所,因而被移送审判。经查,这53处赌博场所按“镀金”(协会入金额)标准计算,规模约为33.9318亿韩元。
他还因被指在2024年2月至3月间,在釜山镇区一家德州扑克店内配备赌场赌桌、筹码、扑克牌等,并雇佣发牌员,面向不特定多数人从事赌场营业而被起诉。其被控以报名费名义向顾客收取金钱,并让他们参与赌场游戏“德州扑克”赌博。
《观光振兴法》明确规定,非赌场经营者不得从事使特定人获得财产利益或遭受财产损失的赌场营业行为。
在审判过程中,A某辩称,自己像体育赛事那样代为支付奖金,只是以健康方式协助举办德州扑克比赛,否认相关指控。
但法院认为,只有缴纳报名费才能参与游戏,业主从中收取20%至30%作为手续费,并以报名费支付奖金等事实在案,因此未采信A某的主张。
法院判决称:“奖金代付服务本身存在结构性缺陷,且在运营方式非法的情况下,仍吸纳大量德州扑克酒吧作为会员单位,进而鼓励具有赌博性的德州扑克游戏,其责任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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