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员申请反对假处分期间
与施工方在法律纠纷中签订约定
协会解散后以会长名义变更施工合同
若向三星物产补偿损失 每人退款将减少至5500万韩元
据悉,为了获得乐天安置小区“Raemian One Pentas”(原新盘浦15次)工程款损失补偿款94亿韩元,三星物产与已经完成清算的新盘浦15次重建组合签订了相关约定。此前,组合成员曾就反对工程款损失补偿申请了禁止处置临时处分,但在法院作出裁定之前,前任组合长就擅自与建筑公司达成了补偿损失的合意。如果临时处分被驳回,需要向三星物产支付94亿韩元(不含增值税),预计组合成员每人可获得的退款金额将减少约5500万韩元。
19日,据新盘浦15次对策委员会等方面消息,三星物产已于上月16日与新盘浦15次组合签订了变更工程合同的约定书。该约定书内容为,将组合应向三星物产支付的工程款从原先的2887亿韩元(不含增值税)增加至2981亿韩元,增幅约94亿韩元。
新盘浦15次组合于上月5日召开了解散大会,并从同月15日起转为清算委员会体制。前任组合长成为清算人的次日,即16日,以“组合长”名义与施工方签订了工程合同变更约定。
此前在去年2月,组合曾在全体大会上通过向三星物产支付99亿韩元“工程款补偿”议案。对此持反对意见的39名组合成员提出了请求停止该次大会决议效力的临时处分申请。该临时处分在一审中被驳回,之后组合成员提出抗告,二审仍在进行中。此次约定的签订是在二审判决作出之前完成的。
考虑到组合正与反对工程款补偿的组合成员进行法律争议,约定中加入了特别条款,即“若组合成员等提出的临时处分最终被驳回,组合将根据约定书向三星物产支付增额款项”;“若与临时处分无关的本案诉讼被提起,且导致组合成员大会决议失去效力,则三星物产须将约定书项下增加的工程承包款返还给组合”。
三星物产在与新盘浦15次签约后,虽已通过3次合同变更提高工程款,仍提出了损失补偿要求。最初合同签订于2020年6月,金额为2400亿韩元,工期为36.5个月。之后在2023年1月将金额变更为2790亿韩元,同时将工期延长至42.5个月。此后在2024年4月进行第3次变更合同时,将金额提高至2886亿韩元。随后,对策委员会提出了临时处分申请,而三星物产则通过单独的约定书推进额外程序,以获取94亿韩元的损失补偿款。
自2023年起,三星物产一直要求组合提供总计286亿韩元规模的损失补偿。组合方面提出的支付理由包括:工程在未中断的情况下顺利竣工;为提高普通预售价格而给予协助;为解除查封而紧急出借资金等。对此,对策委员会指出,损失补偿款在合同中并无支付义务,且在紧急出借解除查封资金时,三星物产还收取了利息收益,这些都存在问题。
一名新盘浦15次组合成员表示:“在解散大会结束之后,清算委员会却以组合名义签订并非清算事务的合同,这完全说不通。如果当初为了解决大宇建设的查封问题,选择撤销普通预售批准并重新推进,就不会出现现在的情况。在向三星借款过程中,甚至没有经过全体大会决议,这一点也存在问题。”
对策委员会一名相关人士表示:“如果将合同签订主体标明为清算委员会代表清算人,任何人都会提出质疑,因此他们似乎才使用了‘组合长’这一头衔”,“我们将提起确认变更合同无效之诉以及确认变更合同签订未经清算委员会决议而无效之诉。”
One Pentas组合目前正卷入多起诉讼。自2020年将施工方从大宇建设更换为三星物产后,正与大宇建设进行200亿韩元的损害赔偿诉讼以及约100亿韩元投标保证金返还诉讼。此外,关于支付工程损失补偿款的临时处分案件也尚未作出结论。对于相关事宜,三星物产未发表任何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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