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引入市场友好型解决方案”
风险企业协会敦促金融当局重新审议正在推进的对虚拟资产交易所大股东持股比例的限制。
该协会于14日表示:“对于政府为确立健全的市场秩序这一宗旨本身表示认同,但也对人为的持股监管可能会削弱国内风投·初创企业生态系统的创新动力表示忧虑。”
近期,金融委员会以政府方案形式推进《数字资产基本法》,内容包括将国内虚拟资产交易所的持股比例限制在15%至20%之间,并以确立与替代交易所(ATS)同等水平的公司治理结构为目的,引入所有权分散标准。
协会就此指出,▲通过溯及既往立法强制要求出售持股,存在严重侵犯私有财产权的可能 ▲在数字资产市场上,这只会削弱国内企业的全球竞争力 ▲威胁创业者经营权的监管,会打击风投·初创企业生态系统的创新意志。同时强调,虚拟资产交易所的股权分散应当遵循市场原理自然而然地实现,而不应通过监管强行推进。
协会表示:“企业在成长后进入资本市场并进行首次公开募股(IPO),股东结构会自然多元化,所有权与经营之间的制衡体系也会随之建立”,并称:“与其强制要求出售持股,不如通过引导企业公开上市,以市场友好的方式实现所有权分散,这才是更为妥当的做法。”
协会接着补充说:“恳请政府在实现公益目的的同时,不要挫伤企业的创新意志,而是通过激活上市等市场友好型方式,来引导改善公司治理结构,而非采取强制出售股权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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