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西区道路持刀杀人
检方称“罪行恶劣、情节严重”
检方向因涉嫌强奸前女友并在大白天于道路上将其杀害而被起诉的Jang Jaewon(27岁)求处无期徒刑。
据联合新闻8日报道,当天在大田地方法院第11刑事部(审判长法官 Park Wugeun)审理的Jang某涉嫌违反《有关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的特别法》(强奸等杀人)一案公判中,检方表示:“综合犯罪经过、手法及内容等来看,其罪质极为恶劣,遇害者遗属也恳切请求严惩”,因此作出上述求刑。同时还请求对Jang某下达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30年的命令。
Jang某被控于去年7月29日早上6时58分左右,在庆尚北道龟尾一处汽车旅馆内威胁并强奸前女友A某,当天中午12时10分左右,又在大田西区槐亭洞一条道路上持凶器刺杀A某,因此被起诉。
Jang某还被指控将A某非法拘禁在汽车旅馆内,不让其离开,并用手机拍摄A某身体。调查结果显示,他认为A某不接受自己的感情、还无视自己,因而实施了上述犯罪。
Jang某在去年6月也曾因发怒将A某推向建筑外墙实施暴行,并在杀人前预先购买作案工具,还通过手机搜索相关内容。
Jang某的辩护人继上一次公判后,此次再次请求从法律上审查适用性暴力特别法上的强奸等杀人罪是否妥当。其立场是,鉴于杀人和强奸分别发生在不同时间、地点,应视为强奸罪和杀人罪的想象竞合或数罪并罚,而非性暴力特别法上的强奸等杀人罪。
辩护人称:“对全部事实关系予以承认,但请审查将其归类为强奸等杀人罪是否合适,还是应视为数罪并罚”,“请考虑其自被捕以来始终承认犯罪事实,并积极配合调查等情节,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轻处罚”。
Jang某表示:“犯下了在社会上极其骇人听闻的罪行,深感抱歉。对受害者以及今后将在痛苦中生活的遗属深表歉意,将终身反省度日”,承认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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