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公司与警方实行零容忍原则
实刑与拘捕案例接连出现
航空公司甚至考虑拒绝登机

由于出于单纯好奇心或恶作剧而触摸飞机舱门紧急出口的行为接连发生,社会各界对航空安全的担忧日益加剧。航空公司和警方以“零容忍”为原则,正采取强硬应对措施。23日,联合新闻社报道称,一名在登机后用手触摸紧急出口把手盖的60多岁男子A某,正因涉嫌违反《航空保安法》而被警方立案调查。

图片与正文具体内容无关。Pixabay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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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本月17日上午9时45分左右,在抵达釜山金海国际机场后处于等待状态的釜山航空BX8106次航班上,60多岁乘客A某用手触摸了紧急出口把手盖,当场被机舱乘务员制服。A某被移交机场警察队,釜山江西警察署正以涉嫌违反《航空保安法》展开调查。据悉,A某陈述称是“开玩笑随手摸了一下”。


类似案例最近频繁出现。本月4日,在从仁川飞往悉尼的大韩航空航班上,一名乘客在起飞后不久操作了紧急出口把手,被乘务员立即制止,该乘客辩称“等着无聊就随便摸了一下”。上个月,从仁川飞往西安的航班上,也有乘客在飞行途中用手触碰紧急出口,并陈述称是误以为那是洗手间。

触摸紧急舱门竟被判徒刑……威胁航空安全的“恶作剧”

据统计,仅在本年度上半年,国内航空公司就发生了10多起类似案例。过去,如果是因误会或单纯好奇而进行的操作,往往以训诫或警告处分了结。然而,自2023年5月在大邱上空发生韩亚航空紧急舱门被打开事故之后,航空公司和警方已转向强硬路线。

现行《航空保安法》第23条第2款禁止在航空器内操作舱门、紧急出口及相关设备,违反者不适用罚金刑,仅规定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亚洲经济提供

现行《航空保安法》第23条第2款禁止在航空器内操作舱门、紧急出口及相关设备,违反者不适用罚金刑,仅规定处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亚洲经济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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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处罚案例也在持续增加。2023年在大邱上空打开紧急舱门的乘客,因违反《航空保安法》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缓刑5年。2024年,还出现了在滑行过程中打开紧急舱门的乘客被拘捕起诉并被判实刑的案例。大韩航空方面表示,过去2年间,涉及紧急出口的操作或企图操作案例多达14起,并称今后将不仅提起刑事控告,还将考虑采取拒绝搭乘(列入黑名单)措施。



现行《航空保安法》第23条第2款禁止在航空器内操作出入口、紧急出口及相关设备,且规定违反时仅适用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设罚金刑。由此也引发质疑,认为对于轻微案件,法院因对宣告实刑感到负担,往往作出不起诉处分等“轻描淡写”的处罚。对此,国会已提出并正在讨论《航空保安法》修正案,即使未造成实际损害,也可处以最高1亿韩元的罚金。一位航空业界相关人士强调称:“操作紧急舱门绝非单纯恶作剧,而是威胁数百人生命的重大犯罪”,“提升乘客的安全意识比什么都重要”。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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