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已故残疾人家属车贴残疾人停车标识贴纸
涉嫌非法使用公文书…被罚款150万韩元

一名将贴有已无法使用的残疾人停车标识贴纸的车辆交由百货公司员工代客泊车的公务员,被判处罚金刑。


22日,光州地方法院刑事第1单独合议部审判长Kim Hoseok 部长法官表示,以不正当行使公务文书罪起诉的公务员A某(52岁,女),被判处罚金150万韩元。


为帮助理解报道而配发的停车场资料图片,与正文无关。Pixabay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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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被指控于今年3月2日中午12时52分前往光州一处百货商店,指示百货公司员工将其轿车代客泊入残疾人停车区。


这辆轿车上贴有残疾人专用停车区监护人用停车标识贴纸,但据悉,需要残疾人停车标识的家属已经去世,该标识早已被注销失效。调查显示,在该家属去世约11个月后,A某仍继续使用该标识。



收到略式罚金处罚的A某提出正式审判,辩称自己只是将车交给百货公司员工代客泊车,并未指示对方将车停放在残疾人专用停车区。然而,合议庭维持了罚金刑,指出:“在摆放着残疾人专用停车区监护人用停车标识的情况下,将车辆交给代客泊车员工,员工自然会预期应将车辆停入残疾人停车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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