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山林厅12日表示,为了编制更加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森林经营计划并简化行政程序,已部分修改《森林资源法》下位法令。


森林经营计划是为实现森林的高效营造和经营管理,对今后10年内将要实施的森林经营项目种类、项目规模及实施时机等作出决定的规划。


公有林和私有林森林经营计划制定及批准标准放宽信息图。林业厅提供

公有林和私有林森林经营计划制定及批准标准放宽信息图。林业厅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此前,森林经营计划必须涵盖造林、抚育、采伐、林道设施、森林增收项目等所有森林经营项目。


但今后,如某些项目内容与经营计划区的当地实际情况不相符,可予以排除。与此同时,将森林经营计划核准办理期限由原来的30日缩短为20日,以提升林业经营者的便利性。


本次修订还包括以下内容:从森林经营计划变更核准对象中剔除采伐、挖掘、林道设施的“年度变更”,并允许在附上已获批准的森林经营计划书的前提下予以交付。


此外,山林厅在编制市·郡·区共有林森林经营计划时,将原本需要获得广域市、道知事批准的程序放宽为听取意见,从而强化基层自治团体在森林经营方面的自主权。



山林厅直补制度团队长Kim Daehwan表示,通过完善相关规制,减轻了森林经营计划编制负担,并强化了制度运行的实效性;今后山林厅将继续扩大以一线为中心的可持续森林经营基础。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