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中小企业希望通过“选择性再雇用”延长老年人就业
中小企业中央会发布“关于延长雇用的中小企业意见调查”结果
调查显示,近九成中小企业认为,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员工采取“有选择的再雇用”方式延长雇佣更为合适。
中小企业中央会于19日发布了包含上述内容的《与延长雇佣相关的中小企业意见调查》结果。本次调查以实行定年制、员工在30人以上的304家中小企业为对象进行。
调查结果显示,受访企业中有86.2%偏好“有选择的再雇用”方式,仅有13.8%回答支持“法定退休年龄延长”。所谓“有选择的再雇用”,是指根据岗位、业绩、健康状况等因素决定延长雇佣的对象,并在再雇用时通过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对雇佣期限和工资水平进行调整的一种方式。
在被问及若延长法定退休年龄,最具负担的因素是什么时,41.4%的企业选择了“人力成本负担增加”。其后依次为“产业安全与健康问题”(26.6%)、“青年等新进人员招聘机会减少”(15.8%)、“生产率及工作效率下降”(12.2%)。
在所有行业中,最大负担均为人力成本,但排在其后的负担因素则因行业而异。制造业和一般服务业依次为“产业安全与健康问题”(分别为34.4%、27.1%),而知识基础服务业则被调查为“青年等新进人员招聘机会减少”(22.9%)。
在受访企业中,三家里有两家以上、即67.8%的企业目前已在实施通过将退休人员以特约员工等形式再次雇用来延长雇佣期限的再雇用制度。未实施再雇用制度的企业占18.4%,没有达到退休年龄员工等“不适用”的企业占13.8%。
在实施再雇用制度的中小企业中,79.1%会综合考虑岗位、业绩、健康状况等因素来决定是否延长雇佣,而对所有有意愿者一律延长雇佣的企业占20.9%。
关于延长雇佣员工的工资水平,75.7%的企业支付与退休时点相近的水平,23.3%的企业有所下调,1.0%的企业则提高了工资。
另一方面,就需要延长雇佣的岗位而言,制造业中“生产技能岗位”的回答高度集中(92.7%),对一般事务岗位(6.0%)等其他岗位延长雇佣需求的回答极少。知识基础服务业方面,研发岗位为47.6%,一般事务岗位为32.4%;一般服务业方面,一般事务岗位为45.8%,研发岗位为25.0%。
在促进高龄人力雇用的各项政策中,被认为“有必要”的回答比例最高的是“雇用补贴”(88.5%)和“税收支持”(85.2%)。其后依次为社会保险费支持(73.7%)、安全与健康支持(66.8%)、职业培训支持(46.7%)、中介撮合支持(28.0%)。
Lee Myeongro 中小企业中央会人力政策本部长表示:“调查确认,大多数实行定年制的中小企业将有选择的再雇用视为现实可行的高龄人力雇佣延长方式。”他强调:“有必要通过有选择的再雇用等提高工资和雇佣灵活性的高龄人力利用方案,既缓解中小企业的人力短缺,又消除对青年就业减少的担忧。”他还表示:“由于人力成本负担是中小企业在延长高龄者雇佣时面临的最大压力,因此必须通过雇用补贴、税收支持等大幅度财政支援,减轻中小企业的成本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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