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在房地产价格公示听证会上公布蓝图
现实化计划与合理化方案被指存在局限…2027年起实施

政府决定对房地产公告价格的计算体系进行全面调整,并从2027年起实施。政府将纠正现行法令中概念整理不充分的问题,同时有力考虑以5年为一个周期来设计市场价格反映率方案。由于公告价格与绝大多数国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政府还将同步在全国范围内扩大验证中心,以减少反弹。


国土交通部在13日主办的“为改善房地产价格公示政策而举行的公听会”上,公开了包含上述内容的公告价格制度改革方向。此前,国土研究院承担了相关研究课题,研究结果预计将于明年9月左右出炉。当天担任发言人的国土研究院住宅·房地产研究本部长 Park Cheongyu 表示:“重要的考量要素是确立长期愿景和管理指标,以及可接受性和稳定性”,“应当巩固符合国民认知的可接受性和制度明确性,从而朝着提高公告价格制度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的方向发展。”


从首尔南山眺望的公寓小区景象。联合新闻提供

从首尔南山眺望的公寓小区景象。联合新闻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在今后将要改革的体系中,公告价格将被定义为“反映市场价值的政策价格”。现行《房地产价格公示相关法律》(房地产公示法)中只将其表述为适当价格,长期以来被批评过于模糊。政府将在保留现行“市价×市价反映率”的计算方式的同时,明确市价和市价反映率的概念。市价将被赋予作为计算公告价格的基础性市场价值的属性,而市价反映率则发挥为稳定运行公告价格制度提供指标的作用。


之所以做出这一调整,是因为此前混用概念,导致在同一部法律内部也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现行房地产公示法第2条将适当价格视为“在通常的市场中发生正常交易时,被认为最有可能成立的价格”。但同一法律第26条第2款中却规定,“为使公告价格反映适当价格(中略)并确保均衡性,设定房地产市价反映率的目标值(后略)”。前文称其为适当价格,后文却又认为并不适当,需要通过人为调整来实现。


Park 本部长解释称:“从法律解释上看,这种表述导致了模糊性,本来公告价格应当成为适当价格,但由于市价反映率这一概念的存在,反而使公告价格无法成为适当价格,从而产生了逻辑上的瑕疵。”


将重构房地产公示价格体系:明确市价概念,设定5年一周期反映率 View original image

同时,即便认为公告价格应当反映市场价值,政府也决定综合考虑与其他地区之间的均衡性等因素。政府还考虑到了现实中难以准确把握市场价值的局限。每当公告价格制度发生变化,广大国民之间就会出现强烈反弹,这一点也将被反映在改革中。考虑到可接受性,调整速度暂定为每年在1.5%以内。为提高稳定性和可预测性,当天提出了以房地产中期周期——5年为单位来确定市价反映率的方案。


政府判断,文在寅政府时期提出的现实化率计划,以及之后尹锡悦政府为推翻该计划而推进的合理化方案,都存在局限。现实化率计划曾在法律中明文规定,要将2020年69.0%水平(以共同住宅为基准)的现实化率,到2030年分阶段提升至90.0%。独立住宅则将实现90.0%的时间点定在2035年。对此,有舆论认为,事先确定为期10至15年的长期规划,无法反映不断变化的市场状况,过于僵化。还曾出现公告价格高于市价等均衡性恶化的案例。


前政府尝试推进的合理化方案,最终因未能完成法律修订而未能实现。正因如此,才会采取每年召开一次公听会并决定市价反映率的做法。Park 本部长指出:“未来税负究竟会增加还是减轻,每年的社会讨论都根据市场状况对与公告价格相关的舆论产生巨大影响,导致制度信赖度下降”,“此前长期目标僵化运作,而最近又因缺乏具体目标设定,致使政策的可预测性降低。”


近期部分地方自治团体试点引入的公告价格验证支援中心,今后也将扩大到全国范围。对于超高价住宅等因交易稀少而难以进行价格评估的对象,以及联排、多户等相对申诉较多的类型,政府也将制定补充方案。Park 本部长表示:“在考虑国民可接受性的同时,强化制度明确性,将公告价格制度确立为更加可持续、更加稳定的制度,比什么都重要。”


13日,在首尔瑞草区韩国不动产院首尔江南支社举行“为改善不动产价格公示政策而举办的公听会”。 联合新闻提供

13日,在首尔瑞草区韩国不动产院首尔江南支社举行“为改善不动产价格公示政策而举办的公听会”。 联合新闻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在发言之后进行的讨论环节中,与会者提出了各种意见。太平洋鉴定评估法人鉴定评估师 Kang Chunnam 称:“过去大家对现实化率计划是否会重新适用既担忧又期待,但从今天的发布内容来看,重点放在国民可接受性和稳定性上,让人感到安心”,“我认为,从长远来看,应当将公告价格的计算与税收政策分离。”


经济正义实践市民联合土地住宅委员会委员长 Jo Junghun 表示:“对于一年之内上涨10亿韩元成交的公寓,仅凭一两笔实际成交价数据,是否就能视为市场价值,令人怀疑”,“公告价格的目的在于遏制投机、形成适当价格并谋求税收公平,但如果按照由投机需求推动形成的价格来决定公告价格是否适当,则需要进行更加细致的思考和审慎的检讨。”



济州大学教授 Jung Suyeon 则明确表示反对,认为一旦创造出“政策价格”等新概念,可能会加剧纳税人的疑虑。Jung 教授提到美国、英国等国在鉴定评估中使用的全球标准案例,认为有必要更加透明地公开公告价格的计算方式。他表示:“从明年起,如果公告价格上升,税收抵制将会加剧,为了说服国民,必须提供明确的依据”,“正如‘垃圾进、垃圾出’这一说法所示,需要提出能够生成准确输入数据的公告制度改进方案。”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