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中国女性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但她三次在“绝妙时机”怀孕、生育,结果一天牢都没坐。
14日,《中国新闻周刊》(China Weekly)报道称:“居住在中国江苏省镇江市的女性孙某,因犯罪被判实刑,却在三次‘恰到好处的时间点’反复怀孕、生子,从而躲避入狱一事曝光后,在社会上引发巨大争议。”
报道称,孙某因虚开发票罪和职务侵占罪,于2023年2月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可是自2021年案件首次立案以来,她多次怀孕,导致羁押与刑罚执行一再推迟。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女性犯罪分子,如果正在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所生婴儿的,可以出于人道主义原因在监外执行。”这一规定本意在人道主义,但近期曝出“将怀孕作为规避刑罚执行手段加以利用”的案例后,争议不断扩大。
三次“掐点”怀孕
公开的案情记录显示,1987年出生的孙某曾在一家公司担任财务管理人员。2021年9月,她因涉嫌职务侵占被抓捕,但以“正在怀孕”为由被取保候审。此后在2023年2月,她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0万人民币(约合8000万韩元)。同案共犯周某则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480万人民币(约合9.6亿韩元)。然而在周某开始服刑后,孙某却一直没有入狱,原因仍是“处于怀孕或哺乳期间”。
按时间线梳理如下:
▲2021年9月:以第一次怀孕为由获释 → 12月生产,哺乳期至2022年12月
▲2023年1月:再次怀孕 → 10月生产,哺乳期至2024年10月
▲2024年9月末:在哺乳期将结束前再次提交怀孕诊断书 → 第三次怀孕
▲2025年5月27日:生下第三个孩子(出生证明上父亲一栏为空,随母姓)
由此推算,孙某在2026年5月之前很可能都不会被收监。共犯周某的家属对此表示强烈不满,称这是“恶意策划的怀孕”。法院仅表示,“相关决定是依照法律作出的”。
制度漏洞与法律两难
法律界人士表示,“只要处于怀孕或哺乳期,大多数情况下都会获准在监外执行”。但他们也指出,一旦这一制度被滥用,将损害刑事制度的公正性。目前中国法律对“恶意怀孕”尚无明确界定。关键在于,如何防止正在执行刑罚的人利用怀孕逃避惩罚。
一名中国犯罪学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怀孕具有很强的生理性和偶然性,用‘故意怀孕’这一表述在法律上并不完备”,“关键应是对是否再犯、是否违反监管规定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不能仅凭怀孕次数来决定是否收监。”他还强调,“胎儿和产妇的权益应当优先于法律威严得到保护,监外执行并不是免除刑罚,而是人道主义的延伸。”
也有被滥用案例…假怀孕事件频发
近期,中国山西省一名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的女子陈某,在4年间反复怀孕、生育以规避收监,引起检方注意并立案调查。陈某于2020年12月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但以“正在怀孕”为由,法院对其作出监外“居家执行”的决定。此后4年间,她与一名男子之间三次怀孕、生育,一直躲避入狱服刑。然而,相关部门对其行为产生怀疑并展开调查,结果在其住所内完全未发现抚养子女的任何痕迹。陈某家中看不出曾经抚养过三个孩子,而第三个孩子的户籍已被迁至前夫姐姐名下。
调查还发现,陈某早已离婚,第一、第二个孩子由前夫抚养,第三个孩子则被送养。检方认定,陈某将怀孕与生育作为逃避刑罚执行的手段予以恶意利用,遂决定立即对其收监。只是考虑到其剩余刑期不足1年,决定不送往监狱,而是在看守所服完余刑。目前,根据法院指令,她已被押送至看守所继续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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