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刚到手怎么回事…墙体悄然长出霉斑 开发商拒绝“质量维修”?
10件中有7件存在“瑕疵”
即便出现冷凝水和霉菌 仍有42.9%拒绝“瑕疵维修”
纠纷解决率仅45.3%
近期由于建筑成本上升、建材供应不稳定,新建公寓的施工质量下降,导致关于质量缺陷的不满不断增加。由于不少案例中最初约定的合同内容没有得到妥善履行,消费者需要格外注意。
据韩国消费者院15日统计,2022年至2025年上半年受理的新建共同住宅相关损害救济申请共709件。特别是仅今年上半年就接到142件,同比增加约28%。
在每10件中有7件被发现是由于“质量缺陷”(71.4%)引发的。除此之外,“与合同不符的施工”占28.6%。
对与缺陷相关的受害案件进行分析后发现,“拒绝缺陷维修”的受害比例最高,达42.9%。典型做法是,不承认结露、霉菌现象属于质量缺陷,或将入住后发现、发生的划痕或破损、功能故障等责任转嫁给消费者。
与合同不符的施工受害案件中,“有偿选配”相关占比超过一半,达到57.6%。家电产品、门窗、收纳·家具等有偿选配项目,与在样板房或宣传资料中确认的内容不符进行施工,或更换为不同产品,从而引发消费者不满。
对有偿选配受害中确认的项目进行分析后发现,以空调、洗碗机等“家电产品”最多,占42.5%。具有代表性的情况包括更换为与合同不同的产品,或与销售人员在签约时“将安装最新款型号”的说明不同,实际却安装了旧款型号。
在新建公寓相关损害救济申请中,成功解决纠纷的比例为45.3%,尚不足一半。尤其是“与合同不符的施工”,和解率仅为三分之一。这被认为是因为经营者把入住后发生的缺陷责任推给消费者,或不承认“与签约时口头说明不一致”的消费者主张等,导致当事人之间在是否存在受害事实方面立场差异较大。
韩国消费者院为预防新建共同住宅受害,提醒消费者:▲在事前检查时要仔细确认是否存在缺陷 ▲了解各项设施不同的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期限,并在期限届满前申请缺陷维修 ▲对于有偿选配,即使在入住时成为旧款或更换为最新型号,品牌、设计等也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应慎重决定。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