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SPC有望获得安全认证?提出修订《强化危险机械认证的产业安全保健法》
[面包工厂之死]⑦
共同民主党议员 Kim Taeseon 代表提出《产业安全保健法》修正案
纳入危险机器须取得安全认证的内容
也提出由劳资协商确定停工权条件的方案
韩国政界以SPC集团面包工厂工人死亡事故为契机,着手制定法律修正案,从制度层面弥补机械安全管理漏洞和劳动者作业中止权的局限。
据政界1日消息,国会环境劳动委员会所属共同民主党议员Kim Taeseon最快将于本周内代表提出《产业安全保健法》部分修正案。
修正案内容包括:即使某类机械未被列为强制安全认证对象,但只要事业主在综合考虑事业场所的特性、使用环境或作业工序等因素后,判断其可能引发重大危险,就必须主动申请安全认证。雇佣劳动部部长在接到事业主的安全认证申请后,应立即进行安全检查,并可授予安全认证。
自2022年10月至今年5月,SPC面包工厂共发生3次死亡事故,而涉事机械并非《产业安全保健法》第84条规定的安全认证对象机械(参考报道:[面包工厂的死亡]④在危险机械面前,漏洞百出的法律形同虚设)。当时,酱料搅拌机、面团升降机、传送带等被归类为自主安全确认申报对象机械,只需经过简易申报程序即可投入运行,无须取得安全认证。其间,劳动部每次发生事故后,仅通过修改《产业安全保健法》施行规则,将相关机械追加列入安全认证对象,这种做法被批评为“头痛医头”的临时性处置。
本次修正案还纳入了由劳资双方协商确定作业中止权启动条件的内容。劳资双方可在就产业安全保健问题进行讨论的产业安全保健委员会中,结合行业及各事业场所的具体特性,制定行使作业中止权的标准。虽然部分大企业中,劳资已经自发约定了作业中止权的适用要件,但通过法律将其义务化尚属首次。
劳动者在可能遭遇产业灾害的危险情形下,有权停止机械运转的作业中止权规定于《产业安全保健法》第52条。但该条款仅规定在“存在紧迫危险时”可以中止作业,却未设定具体要件,相关批评一直不断。分析认为,SPC发生的死亡事故,同样是因为未能及时停止机械运转而导致。
Kim议员在上月3日也曾代表提出《产业安全保健法》部分修正案,内容包括:赋予劳动者代表及名誉产业安全监督员作业中止权,并规定在无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禁止向启动作业中止权的劳动者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Kim议员表示:“将从制度上弥补SPC惨剧暴露出的安全认证制度漏洞和作业中止权的局限”,“促使事业主负责任地取得安全认证,并通过劳资协商实现主动停工”。他还强调:“本次修正案将成为在现场扎根安全文化、保障劳动者权利的重要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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