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在庆尚南道昌原市一所初中,一名学生在生活指导过程中推搡一名女教师,致其受伤、被诊断为需12周才能痊愈的重伤。对此仅作出“停课”处分,引发庆南教师劳动组合批评称这是“消极应对”。
庆南教师工会17日通过声明表示:“尽管这是学生殴打教师、导致教师被诊断为全治12周伤情的重大事件,但教育当局作出的措施仅仅是停课处分,这一点让人完全无法理解。”
教师工会称:“停课并非惩罚,只是一种回避性措施”,“既无法为受害教师的安全和教权恢复提供任何帮助,也会让施暴学生意识不到自己的责任”。
工会接着表示:“教权保护委员会在教师遭受严重人身伤害面前,没有选择刑事控告等实质性制裁,而是选择停课这一权宜之计,这象征着作为教权保护最后堡垒的制度正在崩塌。”
工会还指出:“这也可能向其他学生传递一种被扭曲的信号,即‘就算殴打老师,只要被暂时停课一下就行’。”
工会表示:“教师安全授课的权利,与学生在学习环境中受到尊重的权利,绝不存在对立”,“在迄今为止教师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学生的受教育权也必然会从根本上受到侵害。”
同时,工会要求:▲对施暴学生审议法律所保障的各项制裁措施 ▲将重大教权侵害案件由全国层面的教权保护委员会公开审议制度化 ▲明确提出针对殴打教师行为的具体标准和原则。
委员长 Lee Chung-su 表示:“必须立即叫停教育厅对教权侵害事件任意、消极应对的惯例。”
此前,上月19日中午12时50分左右,昌原市一所初中一年级班主任A某在午餐时间进入教室,对在班里闹事的三年级学生B某进行生活指导时遭到殴打。
当时,B某在A某询问“为什么三年级学生到一年级教室来”并追问原因时,与其发生肢体冲突并将A某推倒,A某因此摔倒,腰部等部位严重受伤,被诊断为全治12周的重伤。
负责此事的昌原教育支援厅本月10日召开教权保护委员会会议,决定对该学生处以停课10日并完成10小时心理治疗的处分。
对于侵害教育活动的学生,可采取的措施包括:第一号校内服务,第二号社会服务,第三号接受特别教育·心理治疗,第四号停课,第五号更换班级,第六号转学,第七号退学等。
据悉,教育支援厅在作出处分时,虽然认为该事件性质严重,但考虑到其偶发性较强,因而作出了上述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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