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韩外资企业三分之一称“黄信封法”通过后将考虑缩减或撤出投资
对在韩外资企业100家调查
35.6%考虑缩减投资或撤出分公司
47%对限制损害赔偿条款持否定态度
有调查结果显示,“黄色信封法(《劳动组合及劳动关系调整法》第2、3条修正案)”通过后,驻韩外资企业中每3家就有1家正在考虑缩减在韩国的投资或撤出。
27日,驻韩外国企业联合会(KOFA)以进入韩国的100家外商投资企业的代表及人事负责人为对象,就该法案通过后其在韩投资计划是否发生变化进行调查。结果显示,35.6%的受访者回答“正在考虑缩减投资或撤出韩国分公司”,64.4%则回答“没有影响”。
劳动组合法第2、3条修正案扩大了“使用者”的范围,加强了原发包企业对外包劳动者的责任,并限制对工会或劳动者的损害赔偿范围等内容,于本月24日获国会全体会议通过。
国民力量党议员 Kim Hyeongdong 上个月23日在首尔汝矣岛国会本会议上,就“黄信封法案”(《劳动组合及劳动关系调节法部分修正法律案》)进行无限制辩论。联合通讯社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对于调整争议行为损害赔偿责任的劳动组合法第3条,负面反应也较多。就损害赔偿限制条款而言,持肯定意见的为7%,而持否定意见的高达47%,中立为46%。
关于扩大罢工参与者保护的条款,肯定和否定意见分别为40%和44%,中立为16%。对于限制非法罢工民事责任的条款,肯定为30%,否定为50%,中立为20%。
成立于1999年9月的KOFA是一个在约1.5万家驻韩外商投资企业与政府之间发挥桥梁作用的非营利团体,目前拥有约600家会员企业。
本次调查中,受访者母公司所在地区依次为:欧洲占53.5%,北美(美国)占22.8%,亚洲占21.8%。
按员工人数规模划分,员工100~299人的企业占27.7%,为最多;其后依次为员工30人以下企业占23.8%,300~499人企业占16.8%,50~99人企业占12.9%,1000人以上企业占7.9%。
按销售额划分,300亿~500亿韩元未满的企业占22.8%,2000亿韩元以上占20.8%,100亿韩元未满占19.8%,500亿~1000亿韩元未满占16.8%,1000亿~2000亿韩元未满占13.9%。
本次调查重点围绕劳动组合法第3条进行,今后还将就扩大使用者范围的劳动组合法第2条等内容开展追加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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