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国际法院发布咨询意见”

韩联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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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韩律师协会(会长 Kim Junguk)8日发表评论,表示欢迎国际法院(ICJ)公布的关于“与气候变化相关的国家义务的咨询意见”。


此前,国际法院在该咨询意见中指出,将全球变暖水平限制在1.5度以内的目标是《巴黎协定》中商定的目标,各国应当设定本国的国家温室气体减排目标(NDC)。同时,如果某国因过度排放温室气体而违反相关义务,该国可能对其他国家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并明确表示“国家之间可以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立场。



大韩律师协会表示:“政府和国会应积极接受此次国际法院的咨询意见,以此承接宪法法院的决定和国家人权委员会建议的宗旨”,并称“通过设定符合我国温室气体排放责任和应对气候危机能力的2035年国家温室气体减排目标,以及2031年至2049年的减排路径,为全球减排努力作出贡献,并切实保障国民和未来世代免受气候危机侵害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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