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四十多岁的YouTube频道运营者以“通过YouTube节目帮店铺做宣传”为名骗取钱款,被判处实刑。

济州地方法院全景。济州地方法院官网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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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律界1日消息,济州地方法院刑事第4单独合议庭部庭长 Jeon Seongjun 最近以诈骗罪判处被拘捕起诉的四十多岁男子A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


据悉,A某自2021年9月至去年8月,在济州以及大邱、仁川等地,以“帮忙宣传店铺”为名,向经营餐馆和咖啡厅等的100余名商户骗取共约3.51亿韩元。每人受骗金额从至少200万韩元到多则4000万韩元不等。


调查结果显示,A某以“地面电视台公开招聘出身的喜剧演员等将出演自己的YouTube频道”为名,声称会通过所谓的“吃播”(拍摄进食行为的视频)为店铺做宣传,从而诱惑商户。经确认,在其YouTube频道视频中确实有众所周知的知名喜剧演员等出镜。


他还承诺,即便YouTube宣传效果不佳,也会每月支付10万韩元广告分成并补助外卖平台使用费等,以此欺骗受害者。但案发当时,A某不仅没有制作YouTube频道的能力,还背负着数千万韩元的债务。


Jeon 部庭长表示:“这是以多数受害者为对象实施的诈骗犯罪,罪责不轻,而且大部分受害者尚未原谅被告”,但“同时也考虑到其承认错误并反省、与部分受害者达成和解等情节”,说明了量刑理由。



对于一审判决,检方和被告双方均以量刑不当为由提起上诉。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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