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地”等销售网点追加补贴上限取消
自本月22日起,《关于改善移动通信终端设备流通结构的法律》(简称“单统法”)被废止后,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时可获得的补贴预计也将增加。随着销售商发放的追加补贴上限被取消,预计为争夺客户将展开激烈竞争。此前,手机销售点只能在运营商规定的公示补贴金额的15%以内发放追加补贴,但今后在资费折扣之外,还可以再获得追加补贴。
围绕单统法废止带来的主要变化内容,整理成了问答形式。
-单统法废止后有哪些变化?
▲移动通信运营商的补贴公示义务,以及手机销售点追加补贴上限等补贴监管将被废止。原本负有公示义务的移动通信运营商提供的“公示补贴”将改称为“共同补贴”,而手机销售点原本只能在公示补贴15%以内发放的追加补贴,其上限将被取消。
-购买手机时,是否仍可选择资费折扣这一原有条件?
▲单统法废止后,用户仍可选择此前被称为“选择约定”的资费折扣优惠。以在一定期限内使用同一家运营商为条件,可享受手机通信费25%的折扣。
-如果选择资费折扣条件,还能否领取终端设备购买补贴?
▲即使选择资费折扣条件,仍可领取由手机销售点发放的追加补贴。但不能领取由移动通信运营商发放的共同补贴。在原有单统法体制下,一旦选择资费折扣,就无法同时领取公示补贴和追加补贴。
-在哪里可以查询移动通信运营商的补贴规模?
▲虽然补贴公示义务被取消,但广播通信委员会与三大通信运营商经过协商,决定仍将通过运营商官方网站提供与现在相同的共同补贴信息。由销售点等流通渠道发放的追加补贴信息,可在各个代理商和销售点查询。
7日,政府在国务会议上通过《有关改善移动通信终端设备流通结构的法律(终端机流通法)施行令》部分修正案,当天首尔一家手机销售店门口悬挂着手机折扣相关横幅。 照片由记者 Kang Jinhyeong 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根据掌握手机销售信息能力的不同,购买价格差异可能会很大,有何替代方案?
▲移动通信运营商发放的共同补贴,在任何销售点适用的金额都相同,但各销售点提供的追加补贴可能会出现一定差异。单统法废止后,仍然禁止根据居住地区、年龄、身体条件等进行差别对待。有关补贴信息将研究以更具实效性的方式向所有人提供,确保人人都能获取。
-判断用户之间是否存在补贴差别的依据是什么?
▲在入网类型(新入网、携号转网、设备变更)、资费套餐、所购买终端设备等入网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向用户提供相同水平的补贴才是合理的。为判断是否存在差别待遇,有关必要事项将在单统法废止后,对市场动向进行监测后再作进一步审查。
-如果销售点将使用高价资费套餐或增值服务作为发放追加补贴的前提条件,消费者负担不就没有减少吗?有何对策?
▲附加此类条件,可被视为损害用户利益的行为。根据替代已废止单统法而适用的修订《电信事业法》,此类行为也存在违法可能性,如被判断为违法,将采取相应措施。
-如果手机购买补贴超过终端设备出厂价,是否也可以发放将部分补贴返还现金的“回馈金(payback)”?
▲即使移动通信运营商发放的共同补贴与销售点发放的追加补贴之和超过终端设备出厂价,也难以认定为违法。若存在与此相关的合同事项,应在手机开通时明确记载于合同中,并确保用户能够清楚知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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