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公司掀起递增型终身寿险上市潮
赔付金额增加的同时保费也水涨船高
赔付负担大幅转嫁至未来…各类副作用引发担忧

寿险公司正竞相推出“递增型终身寿险”。这是为在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IFRS17)体系下获取主要收益指标——保险合同服务边际(CSM),但目前宣传更多强调高额身故保险金,而对高额保费着墨较少,消费者需要提高警惕。


终身保险竞争再度升温…每年赔付递增的“递增型”成主流 View original image

据保险业界8日消息,教保生命前一日推出了递增型终身寿险产品“教保Value-Up终身寿险(无分红)”。教保生命将产品设计为,自合同生效满1年起至保费缴纳期(20年)届满前,身故保险金每年增加10%。例如,以主合同保额1亿韩元投保时,基本身故保险金在20年间每年按10%比例递增,20年后身故保险金将增至约6.4亿韩元(含维持奖金),约为初始保额的6倍。


递增型终身寿险不同于全期间身故保险金相同的平准型产品,其特点是在投保后经过一定期间后,保险金开始增加。此类产品以“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若保额不变将导致现金价值缩水,需加以补充”为名义开发而来。曾在低利率、高通胀时期风行一时,近期再次受到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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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打响递增型终身寿险竞争第一枪的是韩华生命。年初,韩华生命推出了“Zero100终身寿险”,设计为自合同生效满1年后至110岁,身故保险金每年增加10%,为业内最长保障期限。比如,40岁时以主合同保额1亿韩元投保,身故保险金将每年增加1000万韩元,到110岁时可增至8亿韩元。


今年5至6月,东洋生命、iM Life、新韩Life、富邦现代生命等公司也相继推出递增型终身寿险,进一步点燃了竞争。这些公司的产品大多设计为自合同生效后1至5年起,在之后10至20年间,保险金以20%至30%的幅度递增。


在一线销售现场,业务人员推介这些产品时,宣称可以大幅减轻继承税与赠与税负担。因为投保人存活时间越长,与普通终身寿险相比,保障金额越大,投保人身故时可将保险金作为缴税资金使用。就身故保险金而言,如果子女代父母缴纳保费,在父母身故时子女领取的保险金可享受免税待遇。


但在寿险业界发布的新闻稿、博客以及广告视频等宣传资料中,几乎只强调“身故保险金每年上涨”,很难找到关于投保人保费增加的说明。由于递增型终身寿险将身故保险金的增加部分反映在保费中,因此与普通终身寿险相比,保费更为高昂。且这类产品大多为无解约金或低解约金产品,中途解约时退保金较少甚至为零,可能造成较大损失。金融监督院曾在2021年8月因递增型终身寿险销售过热、误导销售风险加大而发布消费者警报。然而在4年后的当前时点,同类问题再次出现的可能性正在增大。



此外,递增型终身寿险还存在比普通终身寿险更大程度地将风险转嫁至未来的问题。递增型终身寿险销售得越多,现任管理层在CSM增厚方面的短期业绩就越突出,但未来管理层则需承担支付巨额保险金的沉重负担。保险业界一位相关人士表示:“随着投保人年龄增大、预期寿命延长,身故概率本就上升,如果连保险金给付金额也同步增加,对保险公司来说是巨大压力”,“若竞争进一步过热,金融监管当局很可能像去年对短期缴费终身寿险那样出手‘踩刹车’。”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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