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银行欢迎房地产PF监管放宽再延长6个月…“巨额信贷监管引入或成业务收缩变量”
全金融业PF逾期率上升1.07个百分点
储蓄银行仅增0.42个百分点守住防线:“严格管理”
中央会NPL子公司启动运作…监管放宽延长“协同效应”显现
引入力量监管受忧虑:“或削弱投资情绪”
储蓄银行业界对房地产项目融资(PF)相关金融监管放宽措施延长至年底表示欢迎,但对政府正在推进的大额授信监管引入则表达了忧虑。业内认为,尽管在PF逾期率管理方面相对表现尚可,但一旦新规实施,可能加重资金筹措和项目推进的负担。
2日,储蓄银行业界在政府前一天召开房地产PF形势检查会议后,对11项临时金融监管放宽措施中10项的适用期限从上月30日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增加6个月一事表示欢迎。与储蓄银行相关的监管放宽政策包括放宽与PF相关有价证券持有上限、放宽营业区域内授信额度限制等。
由于延长了有价证券持有上限监管放宽期限,业内认为投资者(金融机构)为筹措不良债权收购资金的负担将有所减轻,因而感到宽慰。下半年起,韩国储蓄银行中央会将正式运营不良债权(NPL)子公司,业内期待能够享受相关政策红利。
将营业区域内授信额度监管放宽期限延长至年底,也被视为利好。业内一位人士表示:“营业区域内的储蓄银行在处置不良债权的过程中,往往难以避免出现无法满足健全性比率等要求的情况,当局此次似乎是预先考虑到这种可能性,事先适用了例外性措施”,“中小储蓄银行等在出售不良债权时,在遵守相关法规的过程中有望减轻部分负担”。
不过,业内担心,政府决定在今年年底前新引入的健全性制度改善方案,可能会削弱收购不良债权的投资者(金融机构)的投资意愿。适用于储蓄银行业的健全性监管包括:在PF项目中反映项目公司自有资本比率(例如20%)进行健全性管理、引入大额授信监管以及整顿PF授信上限等。
首先,业内担忧,以自有资本比率20%为标准,将现行风险权重区间“100%、150%”细分(强化)为“100%、130%、150%”后,项目公司可能难以承受。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根据自有资本比率差异化适用风险权重,以此增强项目公司的资本实力,并提高提供资金的金融机构健全性和PF项目稳定性的立意可以理解,但短期内可能会引发项目公司重组”,“在制度实施初期,降低混乱尤为重要”。
有观点认为,在储蓄银行业所经办的房地产PF中引入大额授信监管的方案,可能对不良债权的收购过程产生负面影响。为出售不良债权,需要在PF设计阶段顺利募集所需资金,而在这一过程中,金融机构与项目公司等利害关系人之间的协商过程可能会变得更加复杂。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若在年底新适用相关监管,在PF设计阶段募集所需资金时,可能需要比以往更多金融机构参与,从而加重项目公司的资金募集负担”,“由于难以在联合体成员之间协调意见,PF项目可能面临萎缩的风险”。
另一方面,储蓄银行业在第一季度成功将房地产PF逾期率的升幅控制在低于其他金融业的水平。
据金融委员会等相关部门介绍,截至今年3月31日(第一季度末),储蓄银行业的PF贷款逾期率为7.70%,较去年12月31日(第四季度末)上升0.42个百分点,低于全金融业1.07个百分点的升幅。同一时期,储蓄银行土地抵押贷款逾期率上升了3.30个百分点,仅为全金融业6.34个百分点升幅的一半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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