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色包括艺人在内的作案对象并准备瓦斯枪等
还踩点江南、龙山等高档住宅区
蔚山地方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一名六十多岁的男子因策划绑架艺人或“头部讲师”等名人并索要赎金,甚至查出对方的住址和车辆号码,被判处实刑。据悉,他事先勘查了首尔高档住宅区,还购买了凶器和电击器等,周密准备犯罪。
据联合新闻社30日报道,蔚山地方法院刑事第11庭(审判长法官 Park Donggyu)以抢劫预备等罪名,对被诉至法院的A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合议庭认为A某再犯风险较大,另行下令对其佩戴5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
A某于去年11月制定计划,要绑架艺人、知名讲师、财阀等人并夺取钱财,随后着手具体准备。他通过互联网搜索作案对象的住址、车辆号码等信息,还打听吸入式全身麻醉药的购买渠道。
此后,A某开始物色共犯。他通过性犯罪者信息公开网站查到居住在蔚山的B某,随后致电称“有个不错的项目,一起来做吧”。他又提出“(作案对象的)住处和车我都知道,打算抢走10亿至20亿韩元左右”的提议,并于次日与B某当面会面,说明作案方式。
然而,由于B某在约五天时间里一直未作明确回应,A某便下定决心单独作案。他从密阳的住所携带凶器、瓦斯枪、望远镜、手铐、透明胶带、束线带等物品,前往首尔的一家酒店,又追加购买了电击器和防身喷雾。之后,他驾车在首尔江南区和龙山区一带的高价住宅区转悠,物色作案地点,前后持续约一周。
A某的这一犯罪计划,因他试图拉拢为共犯的B某报警而暴露。据悉,当时B某因性犯罪服刑期满后,已在职场工作,过着普通生活,他担心接到素未谋面的A某电话一事会给自己带来不利,因而向警方报案。
在法庭上,A某辩称,自己只是对B某说了些荒诞不经的话,并无真正实施抢劫的意图。然而,合议庭以A某已准备好作案工具、通过导航搜索高价住宅区、除B某外还试图物色其他共犯、且有多次抢劫前科等事实为由,未予采信。
合议庭表示:“被告人事先对犯罪进行了缜密策划,犯罪意图也看上去十分坚定,因此不得不判处重刑。但同时也考虑到其最终未能实施抢劫行为以及年龄等因素,对量刑作出一定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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