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砸烂你家”……虐待说要不上补习班的7岁儿童的院长
大声斥责还做出殴打动作
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
一名培训班院长因对提出要退学的7岁学员实施情绪虐待,被判处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据联合新闻社25日报道,釜山地方法院东部支院刑事第3单独合议庭(审判长 Noh Haengnam)以违反《关于处罚儿童虐待犯罪等的特别法》罪名,判处培训班院长A某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2年。
A某因去年6月3日下午在培训班车辆及教室内对7岁学员B某实施情绪虐待,被移送审判。此前,B某的母亲从女儿口中听到“培训班很可怕”之类的话语后,于去年5月29日以“与英语培训班上课时间不符,打算不再来上课”为由,将退学意向转达给A某。对此,A某被指控在培训班车辆内多次对B某大声斥责:“都要不上培训班了,你为什么拿走我的书?”
同一天,A某还在教室里让受害儿童站着,问道:“你在哪家英语培训班上课?我都知道你家在哪里,在我把你家搞得鸡飞狗跳之前,赶紧说。”随后,他又给B某就读的英语培训班打电话,询问上课时间,并给B某父母打电话说:“英语培训班时间根本没变嘛。”接着,A某一边说“(你妈妈)在撒谎”,一边对B某大声训斥,还举起拳头作势要打她,在B某哭泣后又说“拼命给我哭”。
合议庭指出:“被告作为培训班院长,却对自己负有保护责任的儿童实施影响其心理健康和发育的情绪虐待。”接着就量刑理由说明称:“被告尚未获得受害人及其家属的原谅,虽然预缴了100万韩元,但难以认为其为弥补损害作出了真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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