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场公审上认罪
Hwang某辩护人称“正努力清偿债务”

歌手出身的演员黄正音(41岁)因涉嫌挪用家族法人公司约40多亿韩元资金投资虚拟货币而被诉至法庭。黄某一方主张,她是怀着想把自己持股100%的公司做大的想法,才决定投资虚拟货币。


演员 Hwang Jungeum。韩联社供图

演员 Hwang Jungeum。韩联社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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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新闻社15日报道称,济州地方法院刑事2部(审判长法官 Lim Jaenam)以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挪用)嫌疑被起诉的演员黄正音一案,举行了首次公判。


根据公诉事实,黄某被指于2022年前后挪用其所属经纪公司资金共计约43.4亿韩元。其中约42亿韩元被用于投资虚拟货币。经查,该经纪公司为黄某100%持股的家族法人。


在当天的公判中,黄某一方对公诉事实全部予以承认。黄某的辩护律师表示:“被告是抱着想把公司做大的念头才投资虚拟货币的”,“由于法人无法直接持有虚拟货币,只能暂时以本人名义持有,结果在形式上构成了犯罪。”


辩护方接着称:“该经纪公司的收益事实上源自被告的演艺活动,从最终归属上看也将归于被告本人。”同时表示:“已经通过出售部分虚拟货币偿还了部分损失,剩余部分也将通过处置不动产来偿还”,并请求从轻处罚。


黄某案第二次公判预计将于8月举行。


另一方面,去年12月,黄某在2023年接受高强度税务稽查后补缴税款一事被曝出。当时曾有舆论质疑,黄某以家族法人名义购买的大楼在出售过程中是否存在逃税行为,但黄某所属经纪公司 Y1 Entertainment 表示:“在税务机关与税务师的协调过程中,因对相关规定理解存在分歧而产生了追加税款,我们已经缴纳”,“如报道所言,在大楼买入、卖出过程中并不存在税务问题,也没有任何蓄意逃税或欠税等不光彩的行为。”



黄某曾于2018年3月,以家族法人名义以62.5亿韩元购入一栋位于首尔江南区新沙洞的商用建筑。3年7个月后的2021年10月,她以110亿韩元将该建筑出售,获得约50亿韩元差价收益。此外,她还于2020年5月以46亿韩元购入一栋位于首尔龙山区梨泰院的独栋住宅。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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