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on Geumju:“应强化对渔村理事长的制度性支持”
《水产业协同组合法修正案》代表提案
共同民主党议员 Moon Geumju(全南高兴·宝城·长兴·康津)13日表示,自己作为代表提案人提交了以强化对渔村协会会长制度性支持为核心内容的《水产业协同组合法》修正案。
Moon议员自本月7日起开展“街巷地区倾听巡访”,广泛收集包括渔村协会在内的各类地区民意。在此过程中,他确认到,作为水产政策最前线主体的渔村协会会长所获得的支持极为不足,因此推动起草并提交相关法案。
现行法律为提升渔业生产力和改善渔村生活,规定按地区由水产协同组合成员组织渔村协会并开展共同事业等,但却未对代表该组织的渔村协会会长的支持作出细化规定,导致相关制度难以发挥实效。
尤其是,与渔村协会会长类似、对地方自治行政作出贡献的村里里长或社区负责人,根据《地方自治法》由地方自治团体任命,每月可获得约40万韩元的补贴。然而,承担类似公共职能的渔村协会会长却缺乏相应的支持依据,长期以来引发公平性问题。
修正案内容包括:▲由章程在4年范围内规定渔村协会会长任期,并可连任;▲允许向渔村协会会长支付活动经费等。
Moon议员强调:“尽管渔村协会会长在渔村内部承担着重要支柱角色,但与之相称的制度性支撑却十分不足。亟须完善支持依据,确保渔村协会会长能够顺利履职,从而强化渔村协会的公共功能,推动渔村的可持续维系。”
Moon议员还补充表示,将对“街巷地区倾听巡访”过程中受理的各类民意进行细致审查,逐项加以解决,以实现居民切身可感的变化。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