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时隔3年重出江湖又诈骗42.2亿”……宽松处罚纵容保险诈骗恶性循环
特别策划 [虚假索赔·假事故…那笔钱是我的保费]
〈要根除“保险欺诈”〉
④-⑵须强化专业人士制裁与处罚
保险代理人卷入保险欺诈日益增多
缺乏从重处罚条款…保险公司内部管控也不力
在无数保险诈骗案件的中心,站着保险规划师、医疗人员、维修业者等各类“专业人士”。他们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现行法律以及保险合同中的薄弱环节巧妙钻空子,牟取不当利益。通过伪造诊断书、捏造假事故、夸大理赔金额等多种手法,令保险公司和侦查机关也一度束手无策。专家一致表示,应当加强针对这些专业人士的制裁和处罚力度,以切断“诈骗→低水平处罚→累犯”的恶性循环。
规划师牵涉保险诈骗3年激增71.2%…移送侦查请求也增加65%
保险规划师拉拢越多投保人,就能获得越高额的激励金。其中一部分人以“帮你轻松拿到保险金”为诱饵吸引投保人,从中牟利。他们还与熟识的医院勾结,主动充当保险诈骗掮客。
根据金融监督院统计,被查获实施保险诈骗的规划师人数,从2021年的1178人增至2024年的2017人,3年间暴增71.2%。同期造成的损失金额也从167亿韩元增加到237亿韩元,增长42%。
随着规划师参与的诈骗案件增多,相关侦查请求也在增加。亚洲经济从共同民主党议员 Kang Junhyun 办公室独家获得的资料显示,保险公司就牵涉保险诈骗的规划师向侦查机关提出移送请求的件数,从2022年的726件增至2024年的1197件,2年间激增65%。以今年第一季度为基准,已受理212件。
应对规划师等专业人士从重处罚
现行法律中,即便规划师实施保险诈骗,也没有从重处罚条款。去年引入《保险诈骗防止特别法》修正案时,虽然曾讨论过从重处罚条款,但在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审查过程中被删除,理由是担心成为过度立法。然而,随着近期规划师参与诈骗的严重性不断加剧,出现了不同的声音。
Dongguk大学法学系特任教授 Kim Sunjeong 指出:“《保险业法》中规定保险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保险诈骗,但这属于不完善条款,因为对于实施诈骗行为后如何处理,并没有单独的制裁或处罚规定,有必要通过政府立法方式增设从重处罚条款予以补充。”京畿大学犯罪心理学系教授 Lee Sujeong 则表示:“凡是多人参与的保险诈骗杀人案件中,几乎都能看到规划师的身影。应当将诈骗程度分级,对最严重的一类予以行业退出等从重处罚。”
上月,大法院(最高法院)强化了对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将医疗、保险等专业人士实施的保险诈骗新增为诈骗犯罪特别加重对象。所谓特别加重对象,是指犯罪手法恶劣、需要提高刑期的犯罪。量刑标准是法官在判决时用以确定适当刑罚水平的参考基准。曾任牙科医生并担任大法院裁判研究官(部长法官)的法务法人世宗律师 Ha Taehun 解释称:“量刑标准只是建议,并不具有强制力。如果仅靠设定量刑标准仍无法减少规划师牵涉的保险诈骗,就可以考虑通过从重处罚立法等方式,比一般诈骗适用更为严厉的规制。”
针对有犯罪前科规划师的管控装置不足…有必要立法推行“一次出局制”和名单公开等措施
已有保险诈骗前科的规划师再次就业后再度作案的情况并不少见。根据现行《保险业法》,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规划师在3年内不得登记,但此后即可重新回归行业。
曾在忠清南道天安、牙山等地担任规划师的A某,从2015年至2023年间,骗取5名客户共计422亿韩元的投资款,今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A某在2010年代初期也曾因类似保险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在3年资格停止期满后重返行业,再次实施诈骗。
对有处罚前科规划师的保险公司内部管控同样薄弱。金融监督院上月对105家保险公司及法人保险代理店(法人保险代理商)开展的规划师委任管控实态调查显示,仅有其中32家(30.5%)不委任有制裁前科的规划师;28家在经过一定期限后,即便有制裁前科也予以委任;43家则在代表、营业本部长、分公司社长等特别批准下,仍然委任有制裁前科的规划师。在委任过有制裁前科规划师的71家机构中,有69家在委任后甚至没有进行任何事后管理。金融监督院计划近期制定规划师委任程序指引,以强化内部管控。
也有观点认为,仅靠指引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有人主张,一旦规划师因保险诈骗等受到处罚,应当彻底阻止其进入金融市场。保险研修院院长 Ha Taegyeong 称:“国会必须制定法律,对实施保险诈骗的规划师实行一次出局、永久退出制度,以恢复保险制度的信赖。如果处罚和制裁过于宽松,规划师极有可能再次犯罪,欺骗善良的消费者。”近期,国会中议员 Yoo Youngha、Kang Junhyun、Park Sanghyuk 等也提出法案,拟在无需额外行政程序的情况下,立即限制有保险诈骗前科规划师的资格,或对其实行永久退出、名单公开等制裁和处罚。
维修业者诈骗呈上升趋势…有必要强化停业、注销登记等行政制裁
医生即使不是因医疗相关犯罪,只要被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其执照就会被吊销。虽然难以做到与医生完全相同的标准,但也有观点认为,对于专业人士利用本领域专业知识实施保险诈骗等违法行为,应当引入可施加行政制裁的方案作为替代。
近期,在专业人士中,除规划师和医生外,汽车维修业者参与保险诈骗的案例也在增加。金融监督院统计的保险诈骗被查获人员中,“维修厂夸大报修费用”一项,从2022年的746人增至2024年的1109人,2年间激增49%。
现行《汽车管理法》仅在“出具虚假维修估价单、明细表”的情况下,才可以作出停业这一层级的行政制裁。除此之外,如因其他原因参与保险诈骗,则无法进行行政制裁。例如,维修业者与车主串通,将已经受损的部位一并列入保险事故进行维修,这属于保险诈骗,但并不构成违反主管法律。由于主管法律规定的行政制裁范围狭窄、力度偏弱,即便因保险诈骗被判处实刑,也会出现重新实施诈骗的副作用。
保险业界认为,有必要强化针对维修业者的制裁和处罚条款。共同民主党议员 Kim Yongman 去年12月提出了这一方向的主管法律修正案。Kim议员表示:“《货物汽车运输事业法》规定,如以虚假或不正当方式申请保险金而被最终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应当取消货物运输从业资格,汽车维修业也需要类似的规制。当维修业者因与汽车交通事故相关,以虚假或不正当方式申请保险金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时,应当注销其登记,以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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