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四成保险诈骗犯仅被罚款…三分之一获缓刑
特别策划 [虚假申领·假事故…那笔钱原来是我的保费]
“保险诈骗破兆时代,为什么会膨胀到这种程度”
①-⑴全数调查137件保险诈骗刑事判决
曾仅以略式命令结案却被移送正式审判的案件
占全部判决的三分之一
与汽车保险相关的保险诈骗占66%
相比单独作案,多人合谋案件更多
“汽车保险诈骗犯罪会对道路交通造成危险,最终将损失转嫁给善良的保险投保人,因此有必要予以严惩。被告人反复实施犯罪,且毫无任何损害恢复。但看来被告人患有的精神分裂症对本案各次犯罪有所影响。被告人在犯罪当时无任何刑事处罚前科。”(2024年1月11日首尔东部地方法院判决,对被告人判处罚金150万韩元)
“骗取金额高达约4400万韩元,大部分损失尚未恢复。但由于2名共犯主导了犯罪,被告人只是参与其中,被告人实际获取的收益仅为骗取金额中的极少一部分。被告人在简易命令作出后,向受害保险公司之一偿还了其所领取的约77万韩元保险金,该公司正在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理。”(2023年11月23日首尔东部地方法院判决,对被告人判处罚金700万韩元)
《亚洲经济》在一个月内,以汤森路透Law&B和大韩民国法院司法信息公开门户中“保险诈骗”为核心关键词,获取并分析了从2023年到上月末2年3个月间作出的137份一审、二审生效判决书。分析结果显示,我国保险诈骗刑事案件的宣判结果大多止于罚金刑或缓刑,整体量刑偏宽。先以简易命令结案,之后又被移送正式审判的情形也占全部判决的三分之一。大部分保险诈骗是通过投保汽车保险实施的,相比单独作案,多人共谋实施犯罪的情况更多。还确认到,利用有组织手法甚至动用掮客的智能型犯罪等诈骗形式正日益隐蔽、巧妙。
被判罚金及缓刑的被告人占73.5%…申请对简易命令进行正式审判占三分之一
在此期间,审判庭审理的被告人合计为246人。分析结果显示,被告人所受刑罚中以罚金刑最多。在246名被告人中,有99人(40.2%)被判处罚金。其次是缓刑,共82人(33.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被告人为51人(20.7%),被宣告无罪的有13人(5.4%)。
获得无罪判决的被告人大多与长期保险有关。去年7月4日,济州地方法院对一名因涉嫌违反《保险诈骗防止特别法》而被起诉的被告人宣告无罪。他为自己的儿子投保了实报实销型医疗保险等。其子购买电动滑板车后在骑行中摔倒接受医院治疗,检方指控称,他与保险规划师共谋,将情况虚假记载为“只是摔倒受伤”,并据此申请保险金。检方以特别条款规定对驾驶二轮机动车过程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不支付保险金为由,主张电动滑板车属于二轮车,被告人通过保险诈骗行为获取保险金。但法院认为,既然特别条款仅对二轮车作出规定,那么如将电动滑板车也视为适用对象,保险公司就有义务向投保人进行说明。法院同时指出,没有证据表明保险公司曾向投保人作出说明,因而宣告无罪。
对犯罪程度相对轻微的犯罪人,在一定期间内暂缓宣告刑罚的“宣告缓期”判决,仅有1人(0.4%)。受到最严厉处罚的是被判无期徒刑的人,即2022年发生的加平溪谷杀人案主犯 Lee Eunhae 所获刑罚。她被控与有婚外情关系的 Cho Hyunsu 共谋,为获取丈夫的死亡保险金而策划杀害丈夫。
先以简易命令结案,后因被告人申请正式审判而开庭审理的案件,也占全部判决的大约三分之一。在137份判决中,有46份(33.6%)属于此类。通过书面审理确定刑罚的程序称为简易命令,当判断嫌疑人所犯之罪与其说是应处以有期徒刑或拘役,不如说更适合处以罚金时,检方会提起简易公诉,法院则作出简易命令。也就是说,保险诈骗以罚金刑了结的案例很多。当被告人对刑罚不服而申请正式审判,案件真正开庭审理时,案号中会加注“高正”字样。
与汽车相关的保险诈骗占三分之二…从“假车祸合谋”到“碰瓷”手法多样且有组织
大多数保险诈骗案件都是以骗取汽车保险金为目的。在137份判决书中,有90份(66%)属于此类。以汽车保险金为目标的犯罪人主要通过两种形式实施犯罪:一是多人共谋分饰肇事者和受害者角色,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假车祸合谋”;二是针对违反交通信号或变更车道等违反交通法规的车辆,故意制造事故,伪装成偶发交通事故来骗取保险金的“碰瓷”。
首尔西部地方法院今年1月22日对一名因涉嫌违反《保险诈骗防止特别法》而被起诉的被告人A某,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他看到互联网网站上刊登的“高额兼职”帖子后与对方联系,与共犯分配肇事者和受害者的角色。此后通过假车祸合谋,从保险公司骗取和解金等款项并约定瓜分。他们以和解金、治疗费、修理费等名义,共骗取了3622万4240韩元。
在“碰瓷”案件中,也有像黑社会组织一样运作极其有组织的案例。2023年1月27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以加入犯罪团体、参与犯罪团体活动及违反《保险诈骗特别法》等罪名,对10人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等刑罚。这些人由十几岁后期到二十几岁中期的无业人员或学生等为中心,分任司机和乘客,乘车出行,针对违反信号、变更车道、倒车车辆等,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从2020年8月起,为提高诈骗效率,3名有同类前科者招募组织成员,并按“社长-理事-总管组长-组长-组员”的职级分配角色。他们在首尔江南租下一栋建筑作为集体宿舍和办公室,还配备了用于分配保险金的点钞机。社长负责统筹整个犯罪活动,理事负责教授如何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并在事故发生后与保险公司职员通话及领取和解金等。
该组织还建立了收益分配体系。保险金到账后,先提取现金,由社长向理事每案支付200万至300万韩元,向总管组长或组长支付100万至150万韩元,向组员支付20万至30万韩元,其余部分由社长独自取得。
从假住院患者到利用掮客的虚假实报实销保险索赔案例
在137份判决书中,有34份(25%)属于长期保险案例,即假住院患者骗取实报实销型保险金,或医生为招揽患者伪造诊断书申领保险金。2019年至2022年间,在首尔中浪区开设医院的医生B某,利用下肢静脉曲张手术属于非医保项目、可以由其自主定价的事实,将手术费用虚构为630万韩元,向患者开具诊疗费结算单和收据。患者据此从保险公司领取实报实销保险金,其中400万韩元由B某以手术费名义收取,其余金额则归属于患者,以“返现”的方式骗取保险金。
他还以支付介绍费为条件,雇用3名“患者介绍掮客”。这些掮客每介绍一名患者可获得约50万韩元。B某通过这种方式,在891次中共计骗取保险金49亿6627万682韩元。这一金额是137份判决书中损失金额最大的案件。首尔北部地方法院去年1月16日以违反《保险诈骗防止特别法》和违反《医疗法》罪名,判处B某有期徒刑7年。掮客则被判处1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也有判决认为,保险诈骗犯罪发生的原因,除了被告人个人行为外,保险公司和医疗机构也负有责任。2023年6月23日,首尔东部地方法院二审合议庭对被告人C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C某在独自投保28份保险的状态下,自2012年起8年间虚假住院共2093日,骗取了3亿1446万7261韩元保险金。合议庭指出:“被告人能够在长时间内反复实施本案犯罪,与保险公司在几乎没有任何审查的情况下招揽保险并支付相应保险金,以及部分医疗机构在缺乏精密诊断的前提下,仅凭被告人的陈述作出临床推断、轻易允许其住院等因素,有着相当大的关联。”
多数为多人共谋的保险诈骗方式…再犯率为22.7%
在同一案件中,被告人达到2人以上的有44件(32%)。相比单独作案,多人共谋实施保险诈骗的情况也很多。在除无罪判决外的129份判决中,以共谋方式实施犯罪的有82件(63.5%)。被告人数最多的一起案件有21人,属于通过伪造交通事故实施“碰瓷”的案例。大邱地方法院浦项支院于2023年3月15日,以违反《保险诈骗防止特别法》为由,对21名被告人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等刑罚。被告人动员熟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在25次中共计领取保险金1亿2490万4409韩元。
重复实施保险诈骗犯罪的情形占全部判决的22.7%。通过正式判决最终确定的保险诈骗损失金额总计为129亿1708万52韩元。判决中最大损失金额为49亿6627万682韩元,最小为12万9960韩元。
<判决书,我们这样整理>
我们从2023年以后以“保险诈骗防止特别法”为检索条件的生效判决书中,仅筛选出在一审和二审中作出生效判决的判决书。
▲如一审、二审同时刊载,则在统计审理的犯罪规模和被告人数等合计时,进行了去重处理。
▲对于在二审中被驳回、导致一审判决维持原判的案件,如系2023年以前宣判的案件,则从统计中剔除,按实际作出实体判决的案件的宣判日期为基准进行整理。
▲再犯与否以再次实施同类犯罪及诈骗罪的情形计入再犯。
▲仅统计判决中被认定有罪的公诉事实所涉的犯罪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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