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楼加建时最高限制为顶层3层或20%
既有高密度小区容积率放宽标准也将纳入考虑
京畿道光明市将于本月公布老旧中、高层公寓翻新项目的指导方针。
光明市为支持改善老旧共同住宅的居住环境,表示将针对目前正在进行服务委托的翻新基本规划方案,于本月开展居民公示程序。
该规划方案将成为老旧公寓因项目收益性问题难以推进再开发、重建时,在实施翻新项目过程中,对容积率、加建允许范围、住户数量增加幅度等进行规定的指导方针。
现行《建筑法》规定,在推进翻新项目时可以放宽容积率。但由于尚未制定具体标准,在建筑委员会、城市规划委员会等审议阶段难以进行系统性审查,导致行政程序被延误,项目推进也因此受阻。
市政府计划在基本规划中纳入翻新项目的基本方向、需求预测和运用标准等内容。特别是规划方案中的运用标准将包括作为翻新项目关键要素的容积率放宽标准。
市政府拟将竣工后已满15年以上的共同住宅中,区域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住户数在200户以上的小区划定为“重点管理”对象,并据此制定翻新运用标准。
在运用标准中,对楼层数增加原则上将遵循《住宅法》的标准;但在进行独栋加建的情况下,将综合考虑景观等因素,把加建范围限定在小区最高楼层数的3层或20%以内。比如,现有公寓最高为12层时,独栋新建建筑最高可允许到15层。
对于既有容积率超过本市城市规划条例所定标准的情况,市政府计划在方案中纳入相关内容,从与新建、再开发、重建等其他项目的公平性角度出发,以条例标准为基准对容积率放宽幅度进行限制。
市政府还将制定保障住户舒适居住环境的相关标准。通过翻新,要求强制性地达到一定以上标准,取得绿色建筑认证、近零能耗建筑认证、智能建筑认证等居住性能认证,并提出相应的细化标准。
Park Seungwon光明市市长表示:“通过制定基本规划,将建立明确标准,使老旧共同住宅小区的居住环境得到改善”,“今后也将持续改进相关政策,让所有市民都能享有舒适的居住环境。”
市政府计划在完成对规划方案的居民公示程序后,经过城市规划审议委员会审议和京畿道批准,于年内最终敲定该规划方案。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 (www.asiae.co.kr)。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