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向全面否认犯罪的被告
出示映在洗衣机盖上的犯罪证据
追加查明性犯罪嫌疑…二审判处7年

一名二十多岁的男子此前坚称否认强奸指控,但洗衣机盖子上反射出的性侵画面被法院认可为证据,最终被判处重刑。


据联合新闻社23日报道,首尔高等法院春川审判部刑事第1庭(审判长法官 Lee Eunhye)当天宣布,对因强奸、对未成年人准强奸、违反《性暴力处罚法》、特殊监禁、强制猥亵等罪名被起诉的A某(24岁)判处有期徒刑7年。同时,法院还下令对其在儿童、青少年及残疾人相关机构7年内限制就业,并在7年内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电子脚镣)。


图片与报道内容无关。Pixabay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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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因在去年3月至4月间6次强奸与其交往中的B某而被移送审判。根据起诉书,他在被发现手机中存有多名女性的裸体照片和性行为视频、并被对方提出分手后,于次日前往寻找B某,将其长时间监禁并实施强奸。


在检方调查中,A某对所有指控均予以否认。受害女性提交的视频长达39分钟,但两人正面入镜的画面仅有2分钟。然而,检方对视频进行了细致分析,确认其余37分钟的画面反射在视频中的洗衣机塑料盖上,经过画质提升鉴定等程序,最终提取出决定性证据。面对证据,A某最终对所有指控供认不讳。检方还查明了A某的其他性犯罪行为,一并提起公诉。


A某不仅涉嫌在2022年强奸当时的女友,并以散播性行为视频相威胁,还涉嫌与尚未达到性行为同意年龄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在不被羁押状态下接受审判。除上述受害者外,他还被追加指控对通过熟人介绍认识的一名女性实施强制猥亵。最终在被羁押状态下移送法庭的A某,虽然否认部分犯罪事实,但合议庭认定全部指控罪名成立。


洗衣机拍得一清二楚…否认性侵的20多岁男子二审仍被判重刑 View original image

一审由春川地方法院宁越支院负责审理。法院表示:“被告人虽然因性暴力犯罪长期接受审判,却丝毫未见自我约束,仍然多次、反复对受害者实施各种性暴力犯罪”,并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在重新审查“刑罚不当”这一双方主张的二审中,合议庭考虑到被告人与其中一名受害者追加达成和解等情节,略微减轻了刑期。法院指出:“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极其恶劣,在侦查过程中始终以辩解推诿责任,并对受害者进行反向控告以施加心理压力,犯罪后情节也十分不利,因此不得不予以严厉惩处。”法院接着表示:“被告人在本审中对各项犯罪全部供认并表现出反省态度,且在本案各项犯罪发生之前无任何前科,同时在本审阶段又与一名受害者追加达成和解,综合上述情况确定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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