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出席金融监督院与CEO座谈会

电子支付结算代理(PG)企业12日表示,在金融监督院与10家电子金融企业首席执行官(CEO)举行的座谈会上,已请求“应考虑将支付结算业务在《电子金融交易法》中作为单独领域分离出来进行管理和监管”。这一消息于13日公布。


首尔永登浦区汝矣岛国民金融监督院。金融监督院提供

首尔永登浦区汝矣岛国民金融监督院。金融监督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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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督院前一天在京畿道城南市Naver Financial总部,与Fintech产业协会会长 Lee Geunju 及10家大型电子金融企业的CEO举行了座谈会。这是设立电子金融监督局和电子金融检查局之后首次举行的电子金融业CEO座谈会。金融监督院方面由数字·IT副院长补 Lee Jongo 以及电子金融监督局、检查局局长出席。PG行业方面,NHN KCP代表 Park Junseok、Toss Payments下一任代表 Lim Hanuk、Nice Payments代表 Kim Gwangcheol、Payup代表 Moon Byeongrae 参会。


PG行业在座谈会上就电子支付结算行业的实际困难和改进方案提出了意见。首先表示,将积极参与金融监督院对电子金融业的监管与检查,并遵守自律监管方案;同时承诺把消费者保护课题作为最优先价值来开展业务。


但他们也表示,鉴于此前因“Teimepe(Tmon·Wemakeprice)事件”这一史无前例的结算延迟而遭遇意想不到的危机,希望市场参与者也能共同分担责任。Teimepe事件发生时,PG公司为保护消费者,针对除旅游商品外的一般支付交易率先垫付退款,因此在财务上受到重大打击。PG行业表示,在Teimepe未结算事件彻底解决之前,有必要就支付结算流程中的市场参与者之间如何分担损失持续展开讨论。


PG行业在座谈会上还传达了这样一种意见:应对与信用卡公司的角色与责任(R&R)进行具体界定,并明确责任归属。PG行业称,“在Teimepe事件之前,发卡公司通过相关促销活动获取了巨额收益,但在损失分担问题上却始终坚持自己不负任何责任的立场”。


在合格PG手续费决定方面,他们也表示只接到过来自发卡公司的单方面通知。PG行业指出:“每当发卡公司下调小微和中小型加盟商的手续费时,就会上调普通加盟商和PG的手续费。如果这种情况不断重复,电子金融业者与信贷业务者之间的关系将持续恶化,电子商务行业也势必难以构建正常的价值链。”


PG行业表示,自2007年《电子金融法》制定以来已经将近20年,有必要对制度进行补充完善。他们主张,PG公司和支付附属通信网企业(VAN公司)已不再只是代为处理部分发卡公司业务的合作企业。随着便捷支付、预付等电子支付结算手段的扩大,希望主管部门能够在制度中予以反映。



PG行业表示:“为了灵活应对瞬息万变的数字金融环境,应考虑将支付结算业务从《电子金融交易法》中分离出来,作为独立领域进行监管。”并称,“通过允许为扩大预付业务市场而实施白标(White Labeling),以及根据结算资金的存管方式推动金融产品多样化等灵活的制度改进,来提升支付结算产业的竞争力”。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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