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拖欠抚养费超1亿韩元…“坏爸爸”最终被判入狱
仁川地方法院判处4个月徒刑
收履行命令和拘留命令仍拒不支付
一名在离婚后13年多时间里未支付两名子女共计1亿多韩元抚养费的50多岁男子被判处实刑。
据联合新闻社8日报道,仁川地方法院刑事第16单独法庭(审判长 Park Jongung 法官)以违反《子女抚养费履行保障及支援相关法律》罪名,判处被告A某(52岁)有期徒刑4个月。
A某因自2012年1月至近期一直未向前妻B某支付两名子女的抚养费1亿多韩元而被移送审判。2016年,他在收到法院的履行命令后仍持续拒付抚养费,次年因此被裁定拘留。但A某此后依旧未正常支付抚养费,甚至连法院作出的一次性支付命令也未履行,2022年再次被裁定拘留。A某未支付的158个月抚养费总额高达1.58亿韩元。
合议庭指出:“被告人的抚养费债务对于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成长环境至关重要,从这一点看,其犯罪情节较为恶劣”,“被告人至今仍未对支付抚养费作出实质性努力。”在说明量刑理由时,法院表示:“但考虑到被告曾被诊断为脑梗塞等疾病并长期住院治疗,健康状况看上去不佳,且其经济状况疑似也并不宽裕。”
另一方面,女性家庭部于上月21日在政府首尔办公大楼召开第40次子女抚养费履行审议委员会(委员会)会议,审议并表决了对子女抚养费债务不履行者实施制裁的对象名单等事项,并讨论了将于今年7月实施的子女抚养费预先支付制度的运行方案。委员会决定对157名抚养费债务不履行者实施共195项制裁措施。制裁类型包括:禁止出境132件、吊销驾驶执照59件、公开姓名4件。这些人的抚养费平均欠款额约为5800万韩元,最高欠款额为3.197亿韩元。
本次制裁对象中,首次纳入了仅因履行命令而未被裁定拘留的债务人。根据去年9月施行的《子女抚养费履行法》修正案,即便未作出拘留裁定,仅凭履行命令也可以对抚养费债务不履行者实施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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