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罪处罚强化止步不前…“亟需至少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小股东的眼泪]⑤
股东要求公开高管经济·金融犯罪前科
专家称“中小股东发声只会越来越强”
围绕商法之争:“观念转变”还是“破坏法律体系”
“仅仅实行价值提升政策,并不会自动推高企业价值,也不会自然保护股东。公司通过多种方式转移企业利益,而现行判例认为没有必要保护股东。必须从根本上改变‘企业为谁而存在’这一基本认知。” 金宇镇 Seoul National University 经营专业大学院教授
小股东和专家指出,在企业内部挪用、背信犯罪不见减少、加重处罚也并不容易的现实情况下,若要保护股东,至少应先解决国内资本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他们建议,在现行法律制度下,小股东在不了解上市公司高管金融犯罪前科记录的情况下就要作出投资决策,即使出现了具体的退市事由,在整理卖出(清算交易)结束前也无法获知相关内容。
反对简化退市政策的小股东们10日在首尔汝矣岛韩国交易所前举行集会。他们呼吁明确退市审查标准、根据挪用公款和渎职行为引入差别化退市程序、强化企业及相关机构透明度,并通过社会公开讨论保障股东权利。2025.02.10 记者 尹东柱
View original image从今年起,资产在1000亿韩元以上的上市公司,必须在报告中载明对公司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运行实态的检查内容,并附于业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之后。这是因为金融监督院在去年11月宣布,为预防挪用等行为,将从今年起实施“资金舞弊控制”信息披露。不过,强制披露的实际生效时间要等到2025会计年度的业务报告出炉之后,预计明年起才能正式看到资金舞弊控制相关披露。资金舞弊控制披露义务化,被解读为为了解决企业“黑箱式”经营问题而引入的制度。金融监督院表示:“如果将公司资金舞弊控制活动具体披露,有望提升经营层以及负责控制与检查人员的责任意识。”
迄今为止,为防止企业内部挪用事故而推出的对策并未得到有效运转。虽然自2018年11月起,强制要求对 KOSPI 与 KOSDAQ 上市公司的内部会计管理制度进行审计的《关于股份公司等外部审计的法律》已经实施,但挪用、背信犯罪仍未减少。▲2022年 Osstem Implant 2215亿韩元挪用事件 ▲2023年 BNK庆南银行 3089亿韩元挪用事件 ▲去年 Woori银行 100亿韩元级别挪用事件等大型挪用事故接连爆发。金融监督院长 Lee Bokhyun 也在去年6月就 Woori银行挪用事件指出:“围绕挪用等金融事故,社会上对金融圈员工道德麻木不仁以及内部控制松懈的批评声日益高涨。”
虽然不断有内容为“严厉处罚挪用及背信罪”的法案被提出,但距离真正落地实施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在第20届国会期间,Park Jumin、Kim Youngjin 共同民主党议员,以及 Oh Jaese、Kim Cheolmin、Park Kwangon、Won Hyeyoung 前民主党议员,曾提出修改《关于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的法律》的修正案,提高挪用或背信犯罪的量刑标准。以前议员 Park 为例,他提出的法案规定,如因挪用或背信取得的金额在100亿韩元以上,将处以无期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当时法务部以“不应对财产犯罪科以过重刑罚”为由表示反对。2017年9月26日举行的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法案第一小委员会上,前法务部次官 Lee Geumro 称:“以100亿韩元以上为标准,规定处以无期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从某种角度看,这比杀人罪的处罚还要重”,主张有必要进一步审慎讨论。最终相关法案因届期届满而被废弃。
第21届国会之后,尚未出现直接调整挪用及背信犯罪量刑标准的法案。但若是面向普通民众的犯罪,则通过加重处罚、限制就业、公开个人信息等方式进行间接处罚的尝试仍在持续。第21届国会中,Yoo Sangbum 国民力量党议员提出了在挪用及背信属于针对多数普通民众的大规模财产犯罪时予以加重处罚的法案;Seo Youngkyo 民主党议员则作为代表提出法案,规定如实施金额在50亿韩元以上的挪用及背信犯罪,将公开其个人信息。但这些法案同样未获实施。第22届国会中,Yong Hyein 基本收入党议员提出了扩大根据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受到挪用等犯罪处罚人员的就业限制范围的法案,目前正搁置在法制司法委员会审议中。
金融监督院实施资金舞弊控制披露……股东称“还需要追加保护措施”
小股东呼吁,需要更多措施来阻止企业发生挪用和背信犯罪。他们主张,至少应由政府出面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如果能公开上市公司高管的金融犯罪前科记录,并设置限制其进入企业任职的装置,就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投资于存在挪用及背信可能性的企业而遭受损失。
Daeyu小股东连带代表 Choi Jaeyoung 称,前 Daeyu 代表 Kim Udong 在因涉嫌挪用、背信而受质疑的情况下,曾于2018年因股价操纵嫌疑被判处罚金,却随即重返经营岗位,他对此评价为“荒唐之事”。Choi 代表表示:“这简直是国家把罪犯放出来让他继续捞钱的程度”,“在不了解前代表 Kim 的前科记录,仅凭销售额等数据就进行投资的人,等于遭受了巨大损失。”共同民主党议员 Lee Hakyoung 曾在2018年作为代表提出修改《资本市场与金融投资业相关法律》的修正案,要求在业务报告中记载高管的经济、金融犯罪前科,但因涉及个人信息等问题而在任期届满时被废弃。
股东们对在整理卖出结束前不公开具体退市事由也表达了不满。韩国交易所虽决定从今年起,披露即将退市企业提交的整改计划主要内容,但小股东指出信息仍然不足。Cellivery小股东连带副代表 Park Subon 表示:“我不理解为什么必须在完成整理卖出后,才能在韩国交易所官网上看到关于退市最终审议的会议记录”,“如果能在整理卖出之前、作出退市决定时,就将退市相关事由具体公开,投资者也会更快接受这一结果。”
要求修改《商法》的呼声也在高涨。其逻辑是,如果有将董事忠实义务扩大适用于一般股东等强化股东权利的装置,挪用与背信行为也会随之减少。Ewha Group小股东连带代表 Kim Hyun 表示:“实施挪用及背信等金融犯罪的是大股东或董事会成员,但承担损失的却是小股东”,“从保护财产权的角度出发,我一直一贯支持在董事忠实义务中纳入股东利益的《商法》修正案。”
股东主人意识增强……“更关注企业利益回馈”
在结束连续上涨走势后转为低开下跌的20日,首尔中区Hana银行交易室的电子显示屏上显示着KOSPI指数及韩元兑美元汇率等数据。当天KOSPI以2661.72点开盘,较前一交易日下跌0.37%,首尔外汇市场上韩元兑美元汇率上涨逾2韩元,呈现走弱开局。2025年2月20日 记者 Cho Yongjun
View original image专家们普遍认同,应当为小股东建立保护机制。为了减少挪用等犯罪造成的损失,需要增加诸如公开高管经济、金融前科等能够监督企业的装置。Korea Corporate Governance Forum 副会长 Cheon Junbeom 表示:“要防止挪用等行为,事前监督至关重要,但许多企业的董事会并未正常运作”,“有必要在法律和制度层面进行完善,给予小股东纠正企业错误经营的机会。”他同时强调:“高管前科未必与企业经营能力相关”,但“经济、金融犯罪前科在伦理层面属于最低标准,因此公开才是合理做法。”
不过,围绕《商法》修正案,意见出现分歧。有人认为,为了改变将小股东置于次要位置的观念,有必要修改《商法》;但也有许多声音担忧,这会侵犯企业自主性、抑制投资等经营活动。还有观点认为,《商法》修正案一旦破坏现有法律体系,可能带来更大的副作用。
当前环境下,小股东的声音只会越来越大。Kyung Hee University 法学专业大学院教授 Kwon Jaeyeol 表示:“去年政府承诺提升企业价值(价值提升),但与美国股市相比,股价并未大幅上涨”,“在股价长期低迷和政府价值提升政策的契机下,小股东的主人意识得到了强化。”Seoul National University 经营专业大学院教授 Kim Woojin 也表示:“过去股东一直认为,股价不上涨是因为地缘政治风险,但最近才意识到问题出在企业本身”,“大家对如何获得企业利益回馈的关注正在不断升温。”
《小股东之泪》系列刊载顺序
①因高管挪用导致交易中止……在资本市场中崩塌的一个家庭故事
3年间上市公司发生逾1万亿韩元挪用犯罪……仅去年就达4025亿韩元
②交易中止、退市接连发生……对挪用、背信的处罚仍然“轻描淡写”
78起5亿韩元以上挪用案中,仅7起获加重处罚……即便股东连连请愿严惩,处罚仍如“轻拍手腕”
③对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下挪用一审判决进行全数调查……高额挪用犯罪难以严惩
小股东被排除在外的股东大会……在“单向通行”中徒增忧愁
④被称为股份公司“花朵”的股东大会现场,被漠视的小股东之声
▶挪用罪处罚强化原地踏步……“至少应尽快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⑤小股东与专家口中的“小股东如何才能得到保护”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