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40多岁黑帮成员持凶器砍人,被判监禁
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光州地方法院刑事第12部(审判长法官 Jeong Yeongha)17日以因自认为遭到轻视而向其他势力的暴力组织成员挥舞凶器行凶、涉嫌杀人未遂被拘留起诉的42岁男子 Kim 某为被告,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
作为组织暴力团成员的 Kim 某,因被控于去年10月25日上午在光州北区一酒馆内,向另一暴力组织成员A某挥舞凶器,企图将其杀害,而被移送审判。
Kim 某与A某同为暴力组织成员,但分属不同派系。调查结果显示,Kim 某对比自己小一岁的A某平日不讲礼貌、也不给予前辈应有尊重一事怀有不满。
Kim 某一方在此前的量刑辩论庭上主张称:“虽然是一时愤怒之下实施了犯罪,但也给受害者的伤口盖上毯子,并让人呼叫119急救车等,采取了救护措施。”
合议庭表示:“被告事先准备了足以杀人或造成致命伤害的作案工具等,可见其预先策划了本次犯罪”,“但也综合考虑了受害者不愿对其进行处罚等情节”,说明了量刑理由。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