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双方均未达成和解,也未努力弥补损失”

两名连续两天互殴、甚至使用马桶盖和棒球棒殴打对方的职场同事,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


联合新闻社14日报道称,蔚山地方法院刑事第一单独合议部审判长 Lee Seong 就以特殊伤害、特殊暴行罪被起诉的60多岁A某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2年,对50多岁B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法院同时命令A某和B某分别履行80小时、160小时社会服务。


蔚山地方法院。韩联社提供

蔚山地方法院。韩联社提供

View original image

作为职场同事的两人,被控于去年1月初在蔚山一家公司会长室内,拿起陶瓷材质的马桶盖互相殴打。


当时,A某以比自己年轻的B某用带嘲讽语气的说话方式挑衅为由,抓住了B某的头部。对此,B某拿起附近的马桶盖向A某挥去,但A某将其夺下后,击打了B某的后脑勺。遭到殴打的B某头部、面部等处被诊断为需要三周治疗的多发性挫伤。


次日,两人在公司再次相遇时又发生争执。A某打了B某的脸后,B某从自己车上拿来一根铝制棒球棒,击打A某的头部、腿部等部位。在打斗过程中,A某一度夺过棒球棒反击殴打B某。其间,A某颈部、头部等处被诊断为需要两周治疗的挫伤。



合议庭在量刑理由中表示:“两人的罪责都不轻,却未能相互达成和解,也未见为弥补损失作出努力”,并称“综合考虑了由B某先使用危险物品发动攻击等情节”。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版权所有 © 阿视亚经济。未经许可不得转载,禁止用于AI训练及使用。

不容错过的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