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工程应合理确定造价 拯救业界”
6日国会举行“加强建筑业竞争力与建设安全”座谈会
有意见指出,在推进公共工程时,应确保合理水平的工程造价,以减轻建筑业界的负担。
需要通过提高公共工程招标标准(适格审查制),并在测算租赁住宅建造成本时,按每年物价走势进行调整等方式,完善制度基础,从而在合理水平上确定工程造价。6日于国会议员会馆举行的“为增强建筑产业竞争力和建设安全而设的讨论会”上,围绕如何使公共工程的工程造价更加贴近现实展开了讨论。
尽快反映工程造价现实
须明确发包方责任
Na Kyungyeon韩国建设产业研究院经济金融·城市研究室室长引用数据称,2023年建筑企业公共工程销售占比为100%时,营业利润率为-0.15%,强调公共工程已陷入极限。她接着表示,应赋予发包方测算能够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合理工程造价的责任,并在工期延长时将追加费用一并反映进去。
她还指出,就公共租赁住宅而言,标准建筑造价(每3.3平方米369万韩元)与实际建设成本(600万至900万韩元)之间的差距也十分严重,应当以每年根据物价指数调整的“基本型建筑造价”取代标准建筑造价。
她同时要求对长期连续工程制度进行补充完善。她指出,在长期连续工程中施工企业负担沉重,而韩国是唯一由施工企业承担损失的国家。所谓长期连续工程,是指无法凭一年度预算完成、需历时数年推进的公共工程。
她还要求改善占公共工程85%以上的适格审查制度。该制度是通过审查施工企业的工程履行能力来决定中标数量的制度。虽然该制度为防止粗制滥造并反映合理工程造价而引入,但有意见指出,由于投标竞争率超过500比1,降低了资金实力较弱的中小建筑企业的中标可能性,只是加重了它们的负担。
Na Kyungyeon韩国建设产业研究院经济金融·城市研究室室长6日在国会议员会馆举行的“为加强建设产业竞争力和建设安全的讨论会”上,以“为确保合理工程造价及激活建设产业的政策方案”为主题进行发表。记者 崔瑞允
View original image工程造价纠纷增加…亟须制度性应对
对于因工程造价飙升而愈发频繁的纠纷,她认为“有必要制定制度性的预防措施”。她表示:“市、道知事应当强制向发生工程造价纠纷的项目派遣协调官,如纠纷长期化,国土交通部应直接派出协调小组。”工程造价上涨会导致项目延误,并推动销售价格上升,从而引发更多纠纷。
就此问题,当天活动主办方——国会国土交通委员会委员长 Maeng Seonggyu 表示,将于近期建立解决建设纠纷的综合协调机构。Maeng委员长称:“随着建筑业陷入困境,施工方与开发方、发包方与施工方、开发方与组合之间的矛盾正在加剧”,“实际上,前来议员办公室反映问题的访客中,有10%至15%是就建设纠纷问题进行求助。”
当天出席讨论会的部长 Park Sangwoo 表示:“为实现建筑景气回升,将推进扩大住房供应、放宽房地产监管、提供金融支持等措施”,“本月将制定‘防止坠落事故对策’,并提出稳定建筑劳动力供需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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