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7个地区单元区非居住比例10%以上义务引入
下个月经城市建设委员会审议后最终废止
放宽商业区非居住比例的条例修订,上半年完成

为迅速实施放宽商业·准住宅区非居住设施比例的“第1号撤销规制案”,首尔市已开始全力推进。自下月起,将在177个地区单位规划区的商业·准住宅区内废除“非居住用途比例须达到容积率10%以上”的强制引入规定,而商业地区非居住比例放宽的相关条例修订工作也将于上半年内完成。


商业·准住宅非居住比例放宽将迅速实施…统一重新整顿 View original image

5日,首尔市表示,将在下月内,经城市建筑共同委员会审议后,最终废除目前在177个地区单位规划区中,要求商业·准住宅地区容积率10%以上必须用于非居住用途的标准。


把商业地区非居住比例从20%放宽至10%的方案,正通过条例修订程序推进,计划在上半年内完成。


从各自治区自行拟订方案到首尔市作出变更决定,原本平均需要约6个月的程序,将由市政府直接负责拟订和决定,把周期缩短至3个月,从而加快推进撤销规制。


首尔市已于上月5日公布了放宽商业·准住宅地区内非居住设施比例的第1号撤销规制方案。主要内容是:将商业地区内居住复合建筑物的非居住设施比例,从城市规划条例规定的总建筑面积20%以上,下调为10%;同时,废除准住宅地区按照地区单位规划制定指引所规定的“容积率10%以上须为非居住用途”的要求。


在公布撤销规制方案后,为废除准住宅地区内居住复合建筑物非居住设施容积率(10%)的限制,市政府于上月16日修订了《首尔市地区单位规划制定标准》。目前,新指定的规划区不再适用非居住比例规定。


但对于部分在首尔市统一标准之外,仍单独运营非居住比例标准的地区,市政府考虑到引入规划时如活化街道等初衷,决定在今后对各个地区单位规划区进行再整备时,另行审议是否修订相关规定。例如,新林地区的商业区干道部分适用20%的非居住比例,汝矣岛国民小区地区距地铁站250米以内的干道部分则适用30%的非居住比例。


此次地区单位规划变更方案中,还包括根据去年容积率体系调整,将98个地区的允许容积率上调为条例容积率1.1倍的再整备方案等内容。


关于177个地区单位规划变更对象区域及再整备方案的详细内容,可自本月6日起两周内在首尔城市空间门户网站的公告阅览中查询。



首尔市城市空间本部长 Cho Namjun 表示,通过正式启动第1号撤销规制方案,将引导地区单位规划区内更加自由、富有创意的规划制定,有望成为激活建筑市场的踏板。他并表示,今后也将全力发掘并推进撤销规制方案,使市民能够切实感受到首尔城市空间的变化。


本报道由人工智能(AI)翻译技术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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