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m Moonsoo提出《促进交通弱者出行便利法》修正案
补贴司机人工与出行支援中心运营
引入承租与代金券出租车保障出行权
共同民主党议员 Kim Munsoo(全罗南道顺天·光阳·谷城·求礼甲)4日表示,已作为代表提案人提出了为强化交通弱者出行权保障、缩小地区间差距的《交通弱者出行便利增进法》修正案。
现行法律为减轻感到出行不便的交通弱者的不便,规定市长、郡守必须运营特殊交通工具并设立出行支援中心,广域道知事必须设立广域出行支援中心,并规定国家或道可以对所需费用提供部分支援。
然而,在运营资金支援的范围和种类中,并未包含车辆驾驶员人力成本等核心项目,导致许多地方自治团体难以充分配备驾驶员。由此引发等待时间延长、广域出行服务和24小时运营受限等问题,交通弱者的出行权难以得到切实保障。
修正案规定,国家或道必须义务性地对出行支援中心等的设立和运营所需资金提供部分支援,并将车辆驾驶员等的人力成本纳入运营费支援范围。同时,考虑地方自治团体的财政状况等因素来确定费用补助比例,以消除交通弱者出行权在地区间的差距。
此外,为了那些虽能步行但在移动过程中感到严重不便的交通弱者,修正案还增设了除特殊交通工具以外,运营租赁出租车、代金券出租车等并对其使用费用予以支援的法律依据。
Kim议员表示:“本次修正案重点在于制定切实的支援方案,以缓解交通弱者的出行不便”,并称“期待能成为提升全国出行便利水平的契机”。
Kim议员接着强调:“保障交通弱者的出行权不仅仅是提供便利的问题,而是基本权利问题”,“将通过修正案推动制度性改善,使交通弱者能够更加迅速、稳定地获得出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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