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同居女友并水泥掩埋尸体长达16年 50多岁男子被判14年监禁
一名将同居女友杀害后往尸体上浇灌水泥,并在自家阳台暗埋长达16年的50多岁男子被判处重刑。
庆南昌原地方法院统营支院刑事第一庭(金英锡首席法官)24日表示,以杀人罪被起诉的A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
此外,法院还以A某违反《麻醉类管理法》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责令其完成40小时药物成瘾康复治疗项目。
A某被控于2008年10月10日前后,在巨济市一处多户住宅内杀害同居女友B某并隐匿尸体。
他因与当时30多岁的B某发生感情纠纷争吵,一时愤怒,用钝器多次击打B某的头部和脸部致其死亡,随后将尸体装入旅行箱中。
将装有尸体的旅行箱搬到阳台后,A某在箱子周围垒砌砖块,并浇灌约10厘米厚的水泥加以凝固,伪装成正常的住宅建筑结构。
此后直到因涉嫌吸食毒品于2016年被拘捕前,他在实施犯罪的那所房子里又生活了约8年。
A某的罪行于去年8月被揭发。当时房东为进行漏水维修而请来的工人在拆除阳台内的混凝土结构时,发现了被藏匿的旅行箱,这起案件才在16年后浮出水面。
此前,检方曾表示:“虽然A某已对犯罪事实予以自白,但其向尸体浇灌水泥,致使在16年间难以查明实体真相等情节应予以考虑”,并请求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0年。
鉴于社会上认为无期徒刑与有期徒刑之间刑罚差距过大,2010年将有期徒刑上限修改为30年,但本案发生于2008年,即刑法修订之前,当时有期徒刑上限为15年。
检方考虑到这一点,向合议庭提交了修改后的量刑意见书,建议杀人罪判处15年、毒品投药罪判处5年。
当天合议庭就量刑理由表示:“A某系偶发性实施本案犯罪,尚难认定其事前进行了缜密的预谋”,“但其掩埋尸体,使得难以查明实体真相,且死者遗属恳切请求从重处罚,综合以上因素作出本次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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