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个月拖欠1.18亿韩元
一名男子拖欠超过1亿韩元的抚养费,甚至因拒不支付被法院下达一定期限监禁的“拘留”命令,但仍持续不支付,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
20日,蔚山地方法院刑事第9单独合议庭法官 Lee Juhwang 表示,以违反《子女抚养费履行保障及支援相关法律》嫌疑被起诉的60多岁男子A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2年。
A某于2012年与妻子离婚时,协商约定在当时4岁的子女成年之前,每月支付100万韩元抚养费。然而,A某一次也未向妻子支付抚养费,截至2021年,拖欠的抚养费累计达1亿1800万韩元。
对此,家庭法院于2022年下达履行命令,要求A某向妻子支付5000万韩元,并以每月100万韩元、共50个月的方式分期给付,但A某仍不履行,因而又被法院下达拘留命令。
即便如此,A某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依旧拒付抚养费,最终被诉至刑事法庭。合议庭在宣判理由中说明称:“本庭酌情考虑了被告人在本案发生后虽迟但终究向前妻支付了5200万韩元抚养费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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