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堤雅铁桶杀人案”被告一审逃过最高刑…遗属:“应判死刑并公开身份”
“我弟弟的命就只值这么点吗?”
在所谓“泰国芭堤雅铁桶杀人案”中失去弟弟的姐姐在16日一审宣判后立刻接受采访时如此表示。
姐姐A称:“通过假释,他们有可能在没有服满全部刑期的情况下出来。今天的判决刑期本应比这重得多。”
她哽咽着说:“尤其是主犯必须被判死刑。我的弟弟才34岁,现在却再也回不来了。”
20多岁的被告人A和B、30多岁的被告人C在泰国芭堤雅将前往当地旅游的被害人绑架并杀害,随后又毁损并弃置尸体。
之后,他们又装作被害人仍然活着的样子给遗属打电话,恐吓称:“你儿子把我们的毒品扔了,让我们蒙受损失,如果不往你儿子名下账户打1亿韩元,就杀了他。”
A表示,打出恐吓电话的那天,正是被害人父亲住院接受抗癌治疗的日子。
原本正要去医院的被害人父亲接到电话后几乎滴水不进,于去年11月最终离世。
失去儿子的母亲也日渐虚弱,而代替在美国的姐妹、独自应对案件调查和审判的A则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
在宣判前于法庭走廊见到的姐姐A,手冷得像冰块。她诉说心脏跳得快到喘不过气来,紧张不已,而在宣判后立即爆发出愤懑之情。
A表示:“据说被以重大案件起诉的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无法公开身份信息。这起案件中,3名嫌疑人是分别单独被抓获的,已经被逮捕的嫌疑人处于被起诉状态,因此无法公开其身份信息。”
她强调:“今后发生这种重大案件时,法律必须修改为可以立即公开被告人身份信息”,并敦促公开本案3名被告人的身份。
她接着说:“虽然合议庭全部认可了公诉事实,但宣告的刑期令人无法接受”,并再次表示:“一定要让被告人被判死刑。”
她还称:“计划与检方商议提出上诉”,“会坚持到底,让他们被判处更长的刑期。”
当天,庆南昌原地方法院第4刑事部(审判长法官Kim In-taek)分别判处所谓“泰国芭堤雅铁桶杀人案”的被告、26岁的A有期徒刑25年、28岁的B无期徒刑、40多岁的C有期徒刑30年。
法院还对三人下达了为期10年的电子定位追踪装置佩戴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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